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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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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3-00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公司 1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杨金洪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出席7人,董事钟可祥先生、曾新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系关联交易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涉及的关联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未参与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吓虹、陈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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