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景博瑞”)减持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新材”或“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前,皓景博瑞持有公司股份12,452,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其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披露了《晨光新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号),皓景博瑞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75%,即不超过1,800,000股,以上所减持股份,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晨光新材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自主行权、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近日,公司收到皓景博瑞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皓景博瑞已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80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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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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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16日期间,皓景博瑞通过转融通业务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出借76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归还410,000股,仍出借在外的股份数量为350,000股。
上述减持数量中,不含皓景博瑞通过转融通业务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皓景博瑞通过转融通业务仍出借在外的股份数量为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457%,未计入上表“当前持股数量”,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