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学府路16号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唐咏群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锡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吴桂萍女士、财务负责人钱晓捷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1、2、3、4、6、7、8、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2、3、4、5、6、7、8、9。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亚青、孟庆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