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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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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35,000.00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5, 000.00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3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保Z2301LN15681826”的《保证合同》,为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中化公司”)主合同项下期限为一年最高额35,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方股东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按49.82%的股比为其提供担保余额35,000.00万元。本次担保目的是为满足迁安中化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补充其生产营运资金。迁安中化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3752420382P

  成立时间:2003年06月30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迁安市杨店子镇滨河村

  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迁安市杨店子镇滨河村

  法定代表人:张玉国

  注册资本:99,240.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炼焦;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硫酸铵、硫氰酸铵、初级煤化工产品制造;余热利用;五金产品、建材、矿山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建筑工程机械零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润滑油脂、生铁、铁合金、铁精矿粉、球团铁矿、烧结铁矿、铁矿石、石灰石、石英石、白云石、炉料、膨润土、焦炭、焦粉、钢坯、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批发、零售;炼焦技术咨询与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迁安市重点项目投资公司”)。

  截至2021年末,迁安中化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22,100.52 万元,负债总额202,540.79万元(其中:贷款总额7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1,166.56万元),净资产219,559.7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实现629,588.05万元,利润总额39,565.01万元,净利润29,250.75万元。截至2022年9月末,迁安中化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36,975.76万元,负债总额239,450.8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7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8,118.87万元),净资产197,524.94万元,2022年1-9月份营业收入实现600,740.80万元,利润总额-21,760.13万元,净利润-22,152.66万元。截至本担保日,迁安中化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迁安中化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9.82%的股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9.82%的股权,迁安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0.36%的股权。迁安中化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行唐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35,000.00万元,为交行唐山分行与迁安中化公司在2023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13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该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截止目前,公司按49.82%的股比为迁安中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5,000.00万元,对方股东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按49.82%的股比为其提供担保余额35,000.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迁安中化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迁安中化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迁安中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迁安中化公司提供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该融资担保额度对迁安中化公司提供担保35,000.00万元,融资担保剩余额度0.00万元。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过程中,无董事反对或弃权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的担保事项,均系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的情形。公司能够通过实施有效管理,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69,8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目前已使用67,750.00万元,剩余额度102,050.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02,949.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6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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