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新泰骏景盛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仍简称“新疆协和”)持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胜股份”)股份114,498,105股,占宝胜股份总股本的8.35%。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于2019年1月27日期满,并于2019年1月28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新疆协和计划在2022年6月24日—2023年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1,140,986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3,713,662股;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7,427,324股。
2022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和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新疆协和自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24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15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减持数量已过半,且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
2023年1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新疆协和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15日,新疆协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12,70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12,6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新疆协和合计减持了25,36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减持数量未达到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上限;本次减持期间已经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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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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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减持期间,新疆协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2,707,7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2,660,000股,当前持股数量为89,130,405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