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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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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09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发来的通知,其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转让给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维也利战投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维也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新力达集团于2022年11月15日与宁波维也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力达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0,4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8.50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宁波维也利,转让总价为人民币258,400,000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新力达集团持有公司91,085,46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94%;宁波维也利持有公司30,400,000股,持股比例为5.99%,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刊登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维也利)》等相关公告。

  二、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新力达集团及宁波维也利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注: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其他说明

  1.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新力达集团持有公司91,085,46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94%,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130,783,35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5.76%。

  2. 2022年11月,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及其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拟通过“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非公开发行”的整体方案变更控制权,若以上事项顺利完成,王伟华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上述“表决权放弃”后、“非公开发行”事项完成前,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3.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4.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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