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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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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与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为“恒生中型”,扩位简称为“恒生中型股LO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9日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和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并自2023年1月30日起恢复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和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瑞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对应的次年的年度对日(不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年度对日或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延后至下一工作日。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1)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一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4.1.1基金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4.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1.3具体转换费用的例子

  1)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投资人对于认购/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一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2)本基金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

  例:某普通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瑞誉一年持有期混合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招财短债A类基金份额,假设N日广发瑞誉一年持有期混合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0元,广发招财短债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瑞誉一年持有期混合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0=0元

  (2)转换金额对应的广发瑞誉一年持有期混合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1.50%,高于广发招财短债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0.40%,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0=0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招财短债A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00-0)÷1.0500=10,952.38份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3)本基金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

  (4)其他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5)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和直销中心(仅限机构客户)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如法律法规将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按照新规定执行。如需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广发瑞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2)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对应的次年的年度对日(不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年度对日或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延后至下一工作日。

  (3)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中概科技”,扩位简称为“中概科技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9日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并自2023年1月30日起恢复正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关于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息技术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7日起,本公司选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信息技术ETF(159939)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9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依据《关于2022年底及2023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2年岁末及2023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的规定,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9日为港股通非交易日。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于上述港股通非交易日暂停旗下部分基金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并自上述港股通非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2023年1月30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

  注:上述适用基金范围含该基金的全部基金份额。

  二、重要提示

  1. 广发创新医疗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者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两年,在两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2.广发睿铭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者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两年,在两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3. 广发盛泽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者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4.广发睿恒进取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者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5. 广发睿智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者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两年,在两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6.广发价值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者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7.广发成长动力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者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三年,在三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8.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9.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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