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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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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 告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光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桂臣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3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57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1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质,具备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胜利股份、冰轮环境、鲁商发展、力源信息、毅昌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承办过金城医药、辰欣药业等公司的 IPO 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珂心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辰欣药业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重庆港九、中国船舶、中国出版、金钼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约8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预计约5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约25万元人民币。该费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市场行情以及审计服务的工作量、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大信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定价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在公司过往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大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定价公允、合理。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1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月1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11号楼 15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9、鉴于新冠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提醒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公司会场要求进行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1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需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3年2月1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11号楼 15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倪雯琴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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