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山西省财政厅、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等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2年度 1-8月累计获得21笔政府补贴,共计1,858.95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累计获得 12 笔政府补贴,共计1,644.96万元。具体内容登载于2022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2年度1-12月累计获得38笔政府补贴,共计3,831.42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累计获得18笔政府补贴,共计3,502.30万元。现将累计收到的政府补贴明细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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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1,905.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68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1,9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5.8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905.42万元中588.42万元计入“其他收益”,410.0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807.00万元冲减主营业务成本,100.00万元记入“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926万元计入“递延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金的取得预计增加本年度利润总额1,805.42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贴最终的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或资产转移证明。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