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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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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3-00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及审议批准程序

  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有效控制生产经营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拟于2023年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套期保值最高开仓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32,6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属于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计划》。

  根据《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未超出董事会权限,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因此,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本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根据对期货市场趋势的研判,公司结合自身生产、需求数量及经营目标,利用期货市场对与经营密切相关商品做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操作。根据不同时间段期货、现货市场价格的表现和对公司经营利润所可能产生的不确定风险进行实时跟踪和及时汇报,并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及时控制经营风险锁定经营利润。总体交易策略及所需保证金如下:

  ■

  注:

  ①最大保值数量为当期最高持仓数量。由于各合约活跃度不同,为实现保值目标在某个合约集中建仓保值,随后的调期移仓操作不重复计入年度保值额度占用,实物交割部分持仓不占用本额度。

  ②价格暂估是为了预估保证金需求而预计的价格,非交易价格。

  ③平仓,结合公司的生产与销售节奏、风险承受能力及对市场的基本判断。在合约开仓后,原则上配合公司现货交易实现将所持头寸逐步平仓,如果确实出现足以影响商品价格长期走势的重大变化,公司可以根据已开仓合约的情况,进行平仓操作,以锁定利润或避免亏损扩大。

  ④2023年度的任一时点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32600万元。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和对策

  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最大可能的规避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开展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公司于2010年4月制定了《公司开展境内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经董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3月6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对《公司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公司成立期货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门人员负责期货套保业务,参与业务人员已充分理解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公司针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出现的风险拟订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市场风险: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有可能导致期货账户浮亏。

  对策:公司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前,公司严格按照本套期保值方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定开仓价位,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

  (二)流动性风险:期货投资面临流动性风险,由于离交割月越近的合约交易量越少,面临近期月份仓位较重时实施平仓交易的满足性风险。

  对策:公司期货交易开展已有多年,主力合约成交活跃,不影响合约的平仓。公司将严格按照保值方案操作,进入当月所持头寸不超过当期月产量或需求量的20%,进入次月所持头寸不超过当期月产量或需求量的30%(确定交割除外),可有效规避流动性风险。

  (三)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合约而导致的风险。

  对策:国内期货交易所已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期货交易由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几乎不存在信用风险。另外公司将同时与多家经纪公司合作,以分散风险、便于管理。

  (四)操作风险:因内部控制原因导致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意外损失。

  对策: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及本计划要求操作,制订详实的操作预案。每日对成交进行确认,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防范操作风险。

  (五)法律风险:与相关法规冲突致使投资无法收回或蒙受投资损失。

  对策: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煤电铝一体化企业,主要产品有原铝及铝合金制品。套期保值业务能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最大可能的规避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指南、解释的相关规定,将本公司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本公司在套期开始时,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进行不同套期交易的策略;在套期开始及之后,本公司会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以检查有关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对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本公司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建立了期货套保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成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了专门人员,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保业务,能有效规避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3-001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四)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补选王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郭杰斌先生于2022年10月31日申请辞去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补选王益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益民已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当选董事后按照相关法规勤勉履行职责。

  董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张占魁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对此发表了反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5票,反对3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董事张赞国反对理由为:未事先征求其他有权提名董事的股东提名意见。

  独立董事孔祥舵反对理由为:未事先征求提名委员会董事的提名意见,新增董事人员及高管的聘用未经董事会充分讨论。

  独立董事刘继东反对理由为:未与董事会成员及时沟通,存在流程瑕疵。

  (二)《关于聘任焦纪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郭杰斌先生于2022年10月31日申请辞去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谢军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焦纪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张占魁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对此发表了反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5票,反对3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董事张赞国反对理由为:高管聘用未经董事会充分讨论。

  独立董事孔祥舵反对理由为:未事先征求提名委员会董事的提名意见,新增董事人员及高管的聘用未经董事会充分讨论。

  独立董事刘继东反对理由为:未与董事会成员及时沟通,存在流程瑕疵。

  (三)《关于聘任吴永锭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科芳女士于2022年10月31日申请辞去了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霍斌先生和总经理谢军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吴永锭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张占魁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对此发表了反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5票,反对3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董事张赞国反对理由为:高管聘用未经董事会充分讨论。

  独立董事孔祥舵反对理由为:未事先征求提名委员会董事的提名意见,新增董事人员及高管的聘用未经董事会充分讨论。

  独立董事刘继东反对理由为:未与董事会成员及时沟通,存在流程瑕疵。

  (四)《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中,勤勉尽责、谨慎执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五)《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公司计划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销售电解铝液不超过81,300吨,销售铝合金棒产品不超过3,600吨,供汽不超过2500GJ,预计与万方集团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0,445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大青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六)《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七)《公司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计划》

  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有效控制生产经营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于2023年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套期保值最高开仓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32,6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资金不属于募集资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八)《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九)《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议将《关于补选王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和《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简历

  王益民

  王益民,男,1985年9月出生,清华大学历史学学士,浙江大学金融学硕士,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董办主任,曾任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客户经理、个人金融部市场推广经理、分行办公室副经理,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51.SH)董事会秘书,长兴太湖能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西田东锦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世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益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单位担任职务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焦纪芳

  焦纪芳,女,197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河南龙盛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洛阳豫港龙泉高精度铝板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8年8月起至今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8年9月起兼任焦作万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21年5月起兼任焦作市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焦纪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吴永锭

  吴永锭,女,1992年7月出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浙江大学国际贸易学硕士毕业,曾任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杭州恒力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位。

  截至目前,吴永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永锭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吴永锭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3-006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永锭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永锭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吴永锭女士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道德。吴永锭女士已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吴永锭女士简历附后。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91-2535596

  传真:0391-2535597

  邮箱:jzwfzqb@163.com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邮编:454005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个人简历

  吴永锭

  吴永锭,女,1992年7月出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浙江大学国际贸易学硕士毕业,曾任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杭州恒力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位。

  截至目前,吴永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永锭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吴永锭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3-00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3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57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1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熊建辉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时代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任京城股份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萍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与公司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会议,对大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3-005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业务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额度

  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

  (三)投资方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且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审批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五)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可以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委托理财的项目都会经过严格的评估和筛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资金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3-003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公司计划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销售电解铝液不超过81,300吨,销售铝合金棒产品不超过3,600吨,供汽不超过2500GJ,预计与万方集团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0,445万元(含税)。

  2、公司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大青就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万方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额度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万方集团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对相应议案的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说明:

  2023年预计金额根据合同签订数量,结合2023年预计价格得出,其中铝液预计年度销售单价18,900元/吨(含税),铝合金棒预计年度销售单价18,800元/吨(含税),供汽单价80元/GJ(含税)。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万方集团基本情况

  名称: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160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1117350360XL

  注册资本:9648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大青

  主营业务:铝冶炼及压延加工,铝制品制造;经销有色金属材料(不含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建材、汽车配件等。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底,万方集团资产总额为61,439万元,净资产为37,41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7,500万元,净利润为6171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万方集团资产总额为 63,521万元,净资产为37,216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3,757万元,净利润为-4万元(未经审计)。

  股东构成:

  ■

  关联关系:万方集团持有焦作万方股份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经济实力雄厚,与焦作万方有多年合作关系,不存在违约情况。万方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万方集团销售铝液

  合同有效期和产品数量:合同履行期12个月(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年供货量共计81,300吨。

  定价原则和依据:

  采用“上海有色网SMM A00铝(AL99.70)铝锭报价周均价” (上海有色网,网址:https://www.SMM.cn/)的定价方式,单价按每月提货当周上海有色网SMM A00铝(AL99.70)铝锭报价基础结算价下浮120元/吨结算。周六、周日提货按下周周基础结算价结算。

  上海有色网SMM A00铝(AL99.70)铝锭报价当周基础结算价=当月当周有效交易日SMM A00报价平均价,即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SMM A00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以下简称当周基础结算价)。

  若某月最后一天为周一,则按上周和当天所有有效交易日价格平均价为准。若某月最后一天为周二,则按当周的周一、周二的两天有效交易日价格平均价为准。以此类推。若某月第一天当周有效交易日若为1天或不是有效交易日,则按当周(自然周)所有有效交易日均价作为当周的基础结算价结算。

  节假日期间周基础结算价约定如下:2023年1月1日至1月6日按2023年1月3日至1月6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按2023年1月16日至1月31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3年4月29日至30日按2023年4月24日至28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3年5月1日至5日按2023年4月24日至5月12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3年6月22日至至23日按2023年6月19日至21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3年7月29日至31日按2023年7月24日至31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3年9月1日按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3年9月29日至30日按202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3年10月1日至10日按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3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3年12月30日至31日按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上述节假日价格约定如遇国家实际放假时间发生变化,依据上述原则,随时调整。

  结算、开据发票方式:卖方收到足额货款(包括买方补齐的差额、违约金等)后,根据结算结果开具发票。季度末月份,当月的全部提货量于当月开具发票。非季度末月份,当月最后一日提货量于下月开具发票,其他提货量于当月开具发票。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现款现货,款到提货。卖方同意,买方当月货款以现汇和额度不超过15%的银行承兑汇票组成(出票银行需符合卖方规定的17家银行)。如买方向卖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超过当月实际货款的15%,超出部分买方承担贴现费用。

  2、 焦作万方向万方集团销售铝合金棒

  产品数量: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月度内按订单要求均衡发货,原则上每月300吨。

  定价原则和依据:铝棒单价按发货日当周工作日长江现货市场AL99.70铝锭算术均价为定价基础,6063铝合金棒加上加工费450元/吨作为结算单价,1070铝合金棒加上加工费450元/吨为结算单价,6061铝合金棒加上加工费900元/吨作为结算单价,以上加工费为暂定价,如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波动时,甲乙双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调价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协商价格执行。如需其它牌号,加工费双方另行约定。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周结算,每周周五结清前期货款。当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甲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若乙方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则须符合甲方对承兑出票银行及其他方面的规定要求,甲方按当期银行贴现利率收取利息。

  本合同有效期: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 12月31日

  3、焦作万方向万方集团供汽

  数量:供汽量以经双方认可的蒸汽流量计指示值为准,以热值计量。

  定价原则和依据:当月供汽单价=(上月标煤单价×0.04 + 7)× (1+15%) × (1+税率)。当月供汽单价为含税价,税率为 9%,单位:元/GJ。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供汽价款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按月结算,乙方在次月10 日前来甲方办公地领取发票,并于 25 日前结清上月汽费。

  本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焦作万方股东大会批准后,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焦作万方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万方集团是2007年公司引入的首家铝液客户,开拓了产品销售的新模式,公司直接将铝液销售给用户,既降低了公司铸锭的成本也降低了用户的重熔成本。

  2.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焦作万方向万方集团销售铝液和铝合金棒产品交易定价方式以上海有色网SMM A00铝(AL99.70)铝锭报价周均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互利、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焦作万方、焦作万方股东,特别是焦作万方中小股东利益。

  3.对该关联交易的依赖性

  铝锭属于期货交易产品,公司周边有多家铝液及铝锭用户,焦作万方对万方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如果该关联交易事项不能够进行,焦作万方周边其他铝液客户可以消化部分铝液产量,其他铝液可铸成铝锭进行销售,不影响焦作万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开市场价格为基础,该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发表了如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交易双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开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允、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三)公司向万方集团销售铝液、销售铝合金棒及供汽合同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3-007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大会届次: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下午2点30分。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大会审议议案

  ■

  (二)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23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上述三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议案1.00《关于补选王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议案3.00《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对相应议案的表决。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出席通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1月20日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传真方式送达通知。通过邮寄方式的通知以本公司收到日期为准。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年1月20日9:00至17:00。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本公司办公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蕙鑫

  联系电话:0391-2535596   传真:0391-2535597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邮编:454005

  电子邮箱:jzwfzqb@163.com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相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交大会提案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2

  2、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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