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3-003号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3年1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11人,实际参会11人。公司5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3-004号)。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八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将原《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内容合并到《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中,在对上述制度内容进行补充更新的基础上,更名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八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将原《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容合并到《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在对上述制度内容进行补充更新的基础上,更名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八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原董事会内控委员会职能合并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并更名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将原《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合并到《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中。同意对《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同意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审计与内控委员会(5名)
由董事郝如玉、霍文营、卢太平、仲为国、郭伟组成,公司独立董事郝如玉任召集人。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名)
由董事仲为国、郝如玉、石爱民组成,公司独立董事仲为国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将原《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容合并到《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并对《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制定《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废止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
同意废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细则》《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九十八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第九十八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05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3-004号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并结合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原《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细则》内容合并到《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如下:
■
■
■
■
■
■
■
注:公司对章程作出新增及删除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八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05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九十八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第九十八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9日 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
2023年2月6日8:30-11:30及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
联 系 人:张稚楠、段依林
联系电话:010-82190959
传 真:010-82190933
六、 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九十八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