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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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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3-002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王维航先生主持会议,大会审议了会议的所有议案,本次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凯,夏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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