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1,000,000万元,上年同期值为408,327.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44.90%。

  ●公司预计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00万元到15,000万元,上年同期值为-60,258.21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预计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400万元到14,9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00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44.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00万元到1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400万元到14,900万元。

  (三)本次预告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营业收入:408,327.04万元

  (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258.21万元

  (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368.22万元

  (四)每股收益:-0.51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扭亏为盈。本期公司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报告期内光伏行业整体高速增长,公司秉持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并举的销售战略,太阳能组件销售量及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均有大幅增长。

  (二)公司管理层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改善了公司资产结构,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公司致力于技术进步和管理控制,在提升电池效率和生产降本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报告期新产线的产量及产品效率、良率优势显现。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进行的初步测算,但未经年审会计师最终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栾永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2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2月7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2023年业务经营稳步运行,公司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48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32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庆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2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2月7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庆忠、陈芳、刘强、张婷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2023年业务经营稳步运行,公司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48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32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以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上述议案一、议案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2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决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2月7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6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8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3.98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2023年业务经营稳步运行,公司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48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32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具体如下:

  ■

  注:1、上市公司持有常州亿晶85.71%股权,常州亿晶持有滁州亿晶53.33%股权,常州亿晶持有深圳亿晶100%股权,常州亿晶持有直溪亿晶100%股权。2、以上为2022年9月30日数据,滁州亿晶设立时间较短,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其他文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常州亿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含新设立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庆忠

  注册资本:212,946.111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单晶硅(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石英制品、太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蓝宝石晶体、晶锭、晶棒、晶片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国内批发业务及其配套服务;太阳能发电、销售自产产品;国内采购光伏材料的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水产品养殖、销售;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政务中心6号楼一层101室

  法定代表人:唐骏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产养殖;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因滁州亿晶设立时间较短,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三)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建昌养殖场北侧

  法定代表人:杨庆忠

  注册资本:15,946万元整

  经营范围: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行管理;水产品、畜牧、家禽养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四)深圳市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创业二路188号2501-2510.2707

  法定代表人:杨庆忠

  注册资本:6,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3.98亿元,本次授权的80亿元担保额度为预计2023年全年发生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批复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公司持有常州亿晶85.71%股权,为常州亿晶控股股东,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科技”,为政府持股平台,非公司关联方)持有14.29%股权,属于对企业的战略投资,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同时在实际融资业务中,金融机构只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未要求金沙科技提供担保。此外,金沙科技作为政府持股平台,为常州亿晶提供担保存在一定的程序困难。综合以上因素,基于实际业务操作便利,且考虑金沙科技无明显的提供担保的必要性,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金沙科技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常州亿晶持有滁州亿晶53.33%股权,为滁州亿晶控股股东,全椒县嘉辰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辰基金”,为政府持股平台,非公司关联方)持有滁州亿晶46.67%股权,属于对企业的战略投资,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同时在实际融资业务中,金融机构只要求上市公司方面提供担保,未要求嘉辰基金提供担保。此外,嘉辰基金作为政府持股平台,为滁州亿晶提供担保存在一定的程序困难。综合以上因素,基于实际业务操作便利,且考虑嘉辰基金无明显的提供担保的必要性,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嘉辰基金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关于开展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28%。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 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30日

  至2023年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参考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杨庆忠、陈芳、刘强、张婷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2、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月17日-1月1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213)

  联系人:陈江明

  联系电话:0519-82585558

  联系传真:0519-82585550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