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春霞、高级管理人员顾军农、周正国、周明亮、晏小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春霞、高级管理人员顾军农、周正国、周明亮、晏小林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3,8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03%。

  2023年1月12日,公司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春霞、高级管理人员顾军农、周正国、周明亮、晏小林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

  (1)根据相关规定于2023年重新计算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本次减持后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及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及比例据此调整。

  (2)上述表格分项与合计项尾数差系四舍五入之差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