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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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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6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930号文)准予注册,《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27日生效,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2022年11月23日生效。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11月24日,并于2022年11月25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11月25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目前,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及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1月24日发布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四、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

  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担任基金管理人,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担任基金托管人。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30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自2017年12月27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由基金管理人召集,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2022年1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uodu.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基金最后运作日定为2022年11月24日,并于2022年11月25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11月25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基金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30号文)准予注册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21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271,620,689.30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

  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22年11月24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由基金管理人召集,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基金最后运作日定为2022年11月24日,并于2022年11月25日进入清算期。

  §4 财务报表

  §4.1 资产负债表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1月2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颜凡清/齐晓瑞签字出具了XYZH/2022BJAB2B001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于2022年11月25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自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8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12,643.79元,清算期间银行存款净流入人民币140,625.49元,于清算期结束日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53,269.28元。

  5.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型金融资产为141,362.00元,清算期内交易型金融资产均已变现,期结束日余额为人民币零元。

  5.1.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2年11月24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232.6元;清算期间计提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9.15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0.14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1.47元;清算期结束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253.36元;该款项以及至清算划款日前一日产生的后续利息,归基金持有人所有。清算划款日当日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未结息部分金额,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人民币0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赎回款余额为零。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64.79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余额为零。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6.49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托管费余额为零。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0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交易费用余额为零。

  5.2.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佣金为人民币51.43元,清算期内产生交易佣金78.46元,均于清算期间支付,于清算结束日应付佣金余额为零。

  5.2.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493.60元,基金管理人考虑到本基金剩余资产较少,决定由管理人自行承担本基金审计相关费用,不再由基金资产承担,于清算结束期内预提费用反冲,清算结束日应付审计费用余额为零。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此处的其他收入为赎回费收入。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清算期结束日2022年12月8日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为255,751.02元。自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2年12月9日起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产生的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后续由于清算支付过程中所产生的划款手续费由剩余资产承担。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管理人审核、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18-8118。

  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年12月8日

  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国都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1月25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3年1月1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uod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8118咨询。

  特此公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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