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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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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002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3年1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1月10日,我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1、融资主体范围:我司及下属公司(含已设立的并表、参股项目公司及预计新增项目公司)。

  2、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借款、银行委托贷款、信托、银行间市场短融、权益性融资、中期票据等方式。

  3、融资额度: 根据我司下属各项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预计现有及新增项目公司在2023年度对资金的需求,我司计划2023年度融资额度为不超过451.43亿元。

  4、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近期融资的成本及预期融资成本趋势,计划融资成本不超过10%。

  5、融资担保:融资主体申请融资可以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如融资需求涉及需我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主体提供担保,在我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经被授权机构批准后实施;超出我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担保,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制度规定,提请我司权力机构审议决策后实施。

  6、委托授权: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融资计划范围内审批融资事宜并办理具体融资手续;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涉及监管机构关于融资类交易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3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03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3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04 。

  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3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05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3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06。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3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07。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3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08。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预计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概述

  为提高决策效率,保证我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现根据各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在2023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总计227.60亿元,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213.84亿元,为联营或合营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3.76亿元,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等,以上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我司已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担保事项。

  二、担保额度相关情况说明

  1、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共计213.84亿元。

  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205.79亿元。

  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8.05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我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2、向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3.76亿元。

  (1)基本要求

  被担保人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2)被担保对象(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明细:

  ■

  (3)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我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新增担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增担保额度。

  (4)关于调剂

  我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进行担保额度预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其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5)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我司须及时披露。

  三、被担保的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富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月

  法定代表人:宗鸣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8号院27号楼148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电子产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房地产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50%,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股权结构图:

  ■

  经营情况:中交富力正在对北京中交富力雅郡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9,4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6,310平方米,于2018年5月开工,预计总投资42.47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项目已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37.73亿元。

  中交富力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中交富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2、郑州展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展腾”)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姜楠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路66号龙兴嘉苑一号院10号楼一楼龙湖企业服务中心156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中交地产(郑州)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郑州保利亨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金茂北方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

  股权结构图如下:

  ■

  经营情况:郑州展腾正在对保利珑樾居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8,48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842.3平方米,于2021年 11月开工,预计总投资33.58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22.06亿元。

  郑州展腾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郑州展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3、合肥和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和宸”)

  注册资本:6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邱宏刚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与南淝河路交口西南角BK202106地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7%。

  股权结构图如下:

  ■

  经营情况:合肥和宸正在对和光逸境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89,1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974平方米,于2022年1月开工,预计总投资22.27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 12.29 亿元。

  合肥和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合肥和宸不是我司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合肥和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和冉”)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4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邱宏刚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万泉河路交口西南角BK202205号地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武汉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

  股权结构图如下:

  ■

  经营情况:合肥和冉正在对珺璟府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61,1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850平方米,于2022年6月开工,预计总投资31.33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 18.33 亿元。

  合肥和冉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合肥和冉不是我司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合肥金中京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金中”)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71,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新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鑫路12号二号厂房2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49%,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

  股权结构图如下:

  ■

  经营情况:合肥金中正在对山湖云筑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75,6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6,055平方米,于2022年2月开工,预计总投资26.55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 15.32 亿元。

  合肥金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合肥金中不是我司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交”)

  法定代表人:蒋真皓

  注册资本:23,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开发大道东段818号梦想园区二号楼259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我司持有权益比例35%,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35%,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30%。

  股权结构图(现)如下:

  ■

  经营情况:台州滨交正在对锦绣云邸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2,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673平方米,于2022年10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3.47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3.87亿元。

  台州滨交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台州滨交不是我司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重庆铭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勤”)

  成立时间:2021年5月24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波

  注册地址:重庆市壁山区壁城街道文星路279号附24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北置业有限公司持有33%权益比例,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33%权益比例,海南葆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2%权益比例,重庆融品汇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权益比例,重庆得胜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权益比例。

  股权结构图如下:

  ■

  经营情况:重庆铭勤正在重庆站前壹号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84,8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8,276平方米,于2021年5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1.62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3.56亿元。

  重庆铭勤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重庆铭勤不是我司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重庆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葆和”)

  成立时间:2021年5月13日

  注册资本:8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华斌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奥体路1号5幢写字楼35层351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北置业有限公司持有48.97%股权,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重庆得胜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03%股权。

  股权结构图如下:

  ■

  经营情况:重庆葆和正在重庆云上雅集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2,1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995平方米,于2021年6月开工,预计总投资26.53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18.71亿元。

  重庆葆合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重庆葆合不是我司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厦门保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6号1801室之一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厦门悦垦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厦门中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

  股权结构图:

  ■

  经营情况:厦门保润正在对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片区高林北路与金宝路交叉口西南侧2021P07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79,4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4,210平方米,于2022年3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35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106亿元。

  厦门保润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厦门保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四、担保协议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项目公司融资情况及资金需求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中交地产为所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有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可控,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六、董事会意见

  上述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基于项目公司生产需要以及融资需求,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均用于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的及时性。本次拟提供担保的项目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管理,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七、我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1,252,658万元,占2021年末归母净资产的384%。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225,092万元,占2021年末归母净资产的69%。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八、备查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经与我司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协商,我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地产集团(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额度(新签借款合同)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2、借款年利率不超过8%。

  3、单笔借款期限自到账之日起不超过60个月。

  4、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5、上述向地产集团的借款可以由借款使用方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可以由我司下属企业为我司提供担保;我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需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以及相关监管规定履行审议或披露程序。

  由于地产集团是我司控股股东,本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我司已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借款事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2号楼八-九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5501528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地产集团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地产集团是我司控股股东。

  地产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地产集团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房地产信贷政策持续收紧,公司在多方考察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方式及成本之后,参考市场情况及地产集团取得资金的成本,本次向地产集团借款年利率属于合理范围。

  四、涉及交易的其它安排

  无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为保证我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应对市场激烈的竞争,公司须在土地、资金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保障我司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体现了关联方对我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我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审议的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事宜有利于保障中交地产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借款利率合理,有利于中交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无。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拟对满足条件的项目公司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6亿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2亿元。

  2、我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情况概述

  (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约定,我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将与合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我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我司目前的业务经营情况,拟对满足条件的,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合并报表范围内但我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16亿元(未超过我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2亿元(未超过我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审议情况

  我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财务资助事项。

  二、预计财务资助额度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安排和监管要求,公司拟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纳入本次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6亿,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2亿;

  5、前述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我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新增资助余额不得超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6、对于单次或累计超过上述额度范围的财务资助事项,将根据监管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有效期

  本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我司要求项目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确保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为项目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额度。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中交地产为所属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的及时性;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095,263.32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36 %;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645,192.89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98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50,070.43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38%。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不超过3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不超过8%;我司与合作方向厦门保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保润”)前期已提供的财务资助年利率由6.3%调整为10%,其他条件不变。

  2、我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约定,我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将与合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1、中交富力是我司参股公司,我司持股比例50%,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为满足中交富力开发建设需要,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提供财务资助33,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年利率8%。

  2、厦门保润是我司参股公司,我司权益比例19.2%,我司曾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我司按权益比例向厦门保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为6.3%,厦门保润其他合作方按权益比例同条件提供财务资助。现根据厦门保润具体情况,经合作合方友好协商,拟将上述财务资助借款利率由6.3%调整为10%,其他条件不变。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审议情况

  我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月

  法定代表人:宗鸣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8号院27号楼148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电子产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房地产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50%,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股权结构图:

  ■

  经营情况:中交富力正在对北京市延庆区延庆新城03街区会展中心东侧相关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占地面积99493.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2045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已于2021年6月全部竣工,项目预计总投资41.15亿元,累计已投资金额37.65亿元。。

  中交富力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中交富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我司尚有对中交富力未到期财务资助12,000万元,无逾期情况。

  (二)厦门保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李剑峰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1801室之一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文件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营业活动)。

  股东: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厦门中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股权结构图:

  ■

  经营情况:厦门保润正在对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片区高林北路与金宝路交叉口西南侧2021P07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占地面积79,4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4,210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目前在建中,项目预计总投资132亿元,累计已投资金额106亿元。

  厦门保润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厦门保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的财务资助事项以外,我司对厦门保润无其他财务资助。

  三、项目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9,478.157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杨培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3号2301

  经营范围:销售酒、饮料;住宿;餐饮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游泳(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咨询;自有房屋出租;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珠宝、眼镜、服装;健身服务;洗衣服务;会议服务;打字、复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98%。

  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二)厦门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2月9日

  法定代表人:郑家辉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莲前集团大厦22层2-A422单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厦门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三)厦门中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1日

  法定代表人:薛帅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一里4号楼601号

  股东: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厦门中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一:

  出借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金额:合同项下借款金额33,000万元。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利率:借款年利率8%。

  协议二:

  出借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厦门保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合同相关条款修改为:自借款到达乙方账户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借款利息标准为10%,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利随本清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付息。

  五、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中交富力和厦门保润是我司参股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我司派驻管理人员参与中交富力和厦门保润的运营和管理,能及时掌握中交富力和厦门保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持续加强对中交富力和厦门保润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中交富力和厦门保润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中交富力和厦门保润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富力和厦门保润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中交富力和厦门保润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正常,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中交富力和厦门保润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095,263.32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36 %;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645,192.89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98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50,070.43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38%。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007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共同调用项目公司重庆肃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肃品”)、 重庆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宸”)、 中交世茂(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世茂”)、 苏州中交路劲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劲公司”)富余资金,其中我司拟共计调用不超过77,218万元,合作方共计调用不超过118,263万元。

  2、我司在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与合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情况概述

  (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我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我司及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各合作方通常按合作比例,公平、对等地调用项目公司资金。我司并表范围内的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合作方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资金调用基本情况

  1、我司持有重庆肃品35%股权(由我司并表),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持有重庆肃品35%股权,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大唐”)持有重庆肃品30%的股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庆肃品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重庆肃品富余资金共计不超过31,000万元(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拟调用不超过10,850万元,重庆金科拟调用不超过10,850万元,厦门大唐拟调用不超过9,3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不计息%。

  2、我司持有重庆美宸49.6%股权(我司并表),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宸居”)持有重庆美宸49.9%股权,重庆和美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和美”)持有重庆美宸0.5%的股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司与金科宸居拟按50.1%和49.9%%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重庆美宸富余资金共计不超过10,000万元(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拟调用不超过5,010万元,金科宸居拟调用不超过4,99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超过6.1%。

  3、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置业”)

  持有中交世茂37%股权(由我司并表),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地”)持有28%股权,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茂康”)持有35%股权。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交世茂合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中交世茂富余资金(到期续借),其中华通置业拟调用不超过46,057.80万元,北京金地公司拟调用不超过34,854.55万元,北京茂康拟调用不超过43,568.19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8%。

  4、我司控股子公司中交地产(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持有路劲公司51%股权,合作方苏州隽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隽泽”)持有路劲公司49%股权。经友好协商,路劲公司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路劲公司富余资金,其中苏州公司拟调用不超过15,300万元,苏州隽泽拟调用不超过14,700万元,上述资金将根据路劲公司资金情况分批次调用,调用期限自每笔资金到账起不超过3年,不计息。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我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一)重庆肃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巨鹏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学智路717号6幢1-16(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股东构成: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经营情况:重庆美宸正在对沙坪坝区西永组团U分区U7-1-2/04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积90,0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043平方米,于2020年3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7.05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项目尚未已竣工69941平方米,累计已投资金额14.85亿元。

  (二)重庆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华

  注册资本:8,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20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17号附616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49.6%,金科宸居持股比例49.9%,重庆和美持股比例0.5%。

  经营情况:重庆美宸正在对两江新区水土组团C分区C39-1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7,7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1,469平方米,于2020年6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0.52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7.67亿元。

  (三)中交世茂(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宗鸣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1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层至24层内20层2004单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股股比例37%(由我司并表),北京金地持股比例28%,北京茂康持股比例35%。

  经营情况:中交世茂正在对北京上东郡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0,6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436平方米,于2019年9月开工,预计总投资63.53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57.96亿元。

  (四)苏州中交路劲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杰

  注册资本:8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8日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浒杨路81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控股子公司中交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苏州隽泽持股比例49%股权。

  经营情况:路劲公司正在对苏州高新区浒关镇苏地2016-WG-72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4,5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114平方米,于2017年6月开工,已全部竣工,项目预计总投资59.91亿元,累计已投资金额57.75亿元。

  三、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飞

  注册资本:808,080.8081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0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双宁路161-197-2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贰级)(按资质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执业);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该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股东构成: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重庆天源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

  股权结构图:

  ■

  重庆金科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重庆金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调用重庆肃品资金金额为10,850万元。

  (二)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世荣

  注册资本:52,423.94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7年08月29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2001号大唐中心B栋101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停车场管理;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建筑装饰业;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技术咨询(不含造价咨询);建筑劳务分包;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建材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股东构成:大唐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9.70103%,厦门唐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29897%。

  股权结构图:

  ■

  厦门大唐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厦门大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上一会计

  年度调用重庆肃品资金金额为9,300万元。

  (三)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勇波

  注册资本:2,020.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4月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世纪大道99号A栋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成都金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0001%,重庆市璧山区金科众玺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9999%。

  股权结构图:

  ■

  金科宸居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金科宸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调用重庆美宸资金金额为4,990万元。

  (四)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3,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3号山水大厦3层313室-2187

  成立时间:2018年8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悦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0%,北京创元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

  股权结构图:

  ■

  北京茂康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北京茂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上一会计年度调

  用中交世茂资金金额为41,650万元。

  (五)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700.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9号楼3层302单元

  成立时间:2018年8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郭龙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深圳市新威佳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46.75015%,深圳市金地远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28.05009%,广州金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8.70006%,嘉兴合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4997%。

  股权结构图:

  ■

  金地致远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金地致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上一会计年度调

  用中交世茂资金金额为33,320万元。

  (六)苏州隽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楠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榭雨街9号39幢132室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苏州路劲置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

  ■

  苏州隽泽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苏州隽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上一会计年度

  调用路劲公司资金额度为24,500万元。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上述项目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我司对上述项目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能控制其具体经营和财务管理,当项目公司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时,我司将要求合作方立即归还该笔财务资助,我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五、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我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各合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调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项目公司各合作方按合作比例调用项目公司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风险可控,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交地产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095,263.32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336 %;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645,192.89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98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50,070.43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38%。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1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3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03、004、005、006、007号。

  关联方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第2.00项议题。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1月30日、1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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