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3-0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福建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泉啤酒”)被列入《福建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GR202235003252,证书有效期三年。
惠泉啤酒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首次被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惠泉啤酒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起连续三年(即2022年-2024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