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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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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1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投资”)持有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点软件”或“公司”)股份16,612,695股,占公司总股本5.03%,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11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恒兴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区间为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若减持期间内新点软件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恒兴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大股东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恒兴投资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公司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5、本公司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公司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恒兴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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