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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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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23-00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的通知,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并于2023年1月9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基本情况

  ■

  二、相关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1、变更前,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

  2、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的股权结构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倍有智能,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吴睿先生。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股票代码:002501   股票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23-00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22000388,发证日期:2022年11月29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2022年起三年内(2022年—2024年)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此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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