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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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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1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4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目前,公司尚处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11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依据上述规定终止了与长城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长城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长城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证券已委派黄野先生和田凯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黄野先生和田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长城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黄野先生,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和参与的项目包括圣泉集团IPO、辰欣药业IPO、长华股份IPO、亚星化学非公开发行、联诚精密可转债、金雷风电非公开发行、山东钢铁非公开发行、晨鸣纸业优先股等。熟悉证券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有丰富的证券发行经验。执业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

  田凯先生,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和参与的项目包括力诺特玻IPO、卓创资讯IPO、长信化学IPO、朗进科技新三板挂牌等。熟悉证券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有丰富的证券发行经验。执业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2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圣泉高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圣泉”),为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珠海圣泉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除本次担保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情况

  2023年1月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珠海圣泉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4月18日及6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公司与子公司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在2022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954,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圣泉高科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永新路653号7栋

  法定代表人:徐传伟

  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子环氧树脂和酚醛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珠海圣泉68.32%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2,581.17万元,总负债7,650.05万元,净资产14,931.1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5,690.14万元,净利润4,274.87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23,461.61万元,总负债8,285.18万元,净资产15,176.43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27,565.23万元,净利润184.4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珠海圣泉高科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全部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圣泉提供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珠海圣泉实际经营需要。鉴于珠海圣泉当前的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被担保单位均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事项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担保是公司、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严格执行了担保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5,397.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6,721.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4%。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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