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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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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于2022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于2022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

  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施后,总股本由222,146,400股增至228,151,400股,并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了修改。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信息如下:

  ■

  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694045819W

  名称: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捌佰壹拾伍万壹仟肆佰元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2日

  法定代表人:胡先念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迎新路868号德思勤城市广场第A-2地块第7栋16层

  经营范围:丙酮、甲苯、硫酸、甲醇、乙醇[无水]、1-丙醇、2-丙醇、正丁醇、乙酸[含量>80%]、乙酸溶液[10%<含量≤80%]、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2-丁酮、环已酮、二甲氧基甲烷、甲基叔丁基醚、苯、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粗苯、苯乙烯[稳定的]、溶剂油[闭环闪点≤60℃]、马来酸酐、丙烷、丙烯、正丁烷、1-丁烯、2-丁烯、异丁烯、液化石油气(工业用)、石脑油、2-甲基庚烷、异辛烷、2-甲基丁烷;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化工原料销售;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倪毓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公司股东倪毓蓓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4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倪毓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6日,股东倪毓蓓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日,股东倪毓蓓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2023年1月6日,股东倪毓蓓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倪毓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73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7%)的股东倪毓蓓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倪毓蓓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倪毓蓓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倪毓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为9,73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持有股份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4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不超过股东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25%。若此期间,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股份的数量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股东倪毓蓓女士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额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5%,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毓蓓女士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倪毓蓓女士将根据市场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倪毓蓓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倪毓蓓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遵照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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