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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00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琦先生、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12月 2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旨在增加公司资金灵活性,储备可用资金额度,将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永夫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德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韩德功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永夫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夏俊清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00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

  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

  ■

  一、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志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志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刘志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推动公司首发上市工作、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志毅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志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刘志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刘志毅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永夫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德功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会秘书;夏俊清先生(简历附后)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韩德功先生和夏俊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韩德功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汇盈大厦6楼

  办公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件:IR@yongtaitrans.com

  四、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简历

  韩德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担任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2018年9月至2020年2月,担任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2月至2022年11月,担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负责人。

  韩德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韩德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韩德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财务总监简历

  夏俊清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华润万家有限公司、烟台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天津港海丰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北京丰树华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7年1月至2022年3月,担任天津港海丰保税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丰树华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夏俊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夏俊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夏俊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00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更好地保障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各借款银行的业务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以上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分多次循环使用。

  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将授权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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