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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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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12月销售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销售肉鸡(含毛鸡、屠宰品及熟制品)3,742.64万只,销售收入10.49亿元,毛鸡销售均价13.16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6.60%、-6.51%、-12.33%,同比变动分别为8.24%、3.25%、-7.32%。

  公司2022年12月销售肉猪9.08万头,销售收入2.29亿元,肉猪销售均价20.44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17.01%、-9.49%、-17.31%,同比变动分别为71.32%、193.59%、36.45%。

  二、原因说明

  12月公司肉猪销量同比上升,主要为公司投苗增加且生产成绩同比有较大提升,肉猪出栏同比增长所致;销售收入、销售均价同比上升,主要为公司肉猪出栏增加,售价同比上涨所致。

  三、销售情况汇总

  (一)公司肉鸡销售情况汇总如下:

  ■

  注1:若存在尾差,属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注2:本表肉鸡销量、销售收入统计口径为毛鸡、屠宰品及熟制品,与2022年3月起月度销售简报披露口径保持一致,同时已对过往数据进行重述调整。口径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披露的《2022年3月肉鸡销售情况简报》(公告编号:2022-024)。

  (二)公司肉猪销售情况汇总如下:

  ■

  四、特别提示

  1、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肉鸡(含毛鸡、屠宰品及熟制品)、肉猪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艾伯艾桂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披露《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公司特定股东艾伯艾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伯艾桂)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24,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艾伯艾桂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6日,艾伯艾桂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68,000股,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艾伯艾桂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艾伯艾桂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日,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艾伯艾桂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的1.2倍(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持其所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截至公告日,艾伯艾桂未违反减持价格的相关承诺。

  4、艾伯艾桂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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