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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01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的《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107)。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所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作出了书面说明及解释,并于2022年11月18日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06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002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B2幢二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罗卫国先生和副董事长史东伟先生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孟卓伟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孟卓伟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曾学周先生、陈庆辉先生、王泉先生、吴冬先生、包满珠先生、梅婷女士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黄飞先生、刘翔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副总裁梅晓阳女士、财务总监孙卫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同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德志、程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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