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0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控股”)向其控股子公司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美链”)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8%,根据丽尚美链的日常经营需要分笔借出,每笔借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和还款方式以单笔借款协议为准。持有丽尚美链49%股份的股东声量(衢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未提供同比例借款。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