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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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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3-00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向参股企业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祐泰通达”)提供合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出借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不计息。双方按股权比例分别承担不超过3.5亿元。为顺利推进祐泰通达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结合各方经营实际,本笔财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同时,祐泰通达另一方股东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应承担的不超过3.5亿元财务资助(以下简称“超比例专项股东借款”)提供担保,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子公司富力瑞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盈富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并就其应承担的不超过3.5亿元财务资助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费率为11%。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23年1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资助事项。本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祐泰通达是由公司与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与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50%:50%,祐泰通达主要负责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首开富力十号国际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不合并祐泰通达财务报表。

  为满足祐泰通达项目建设及偿还原有负债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祐泰通达提供合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出借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不计息。双方按股权比例分别承担不超过3.5亿元。为顺利推进祐泰通达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结合各方经营实际,本笔财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同时,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应承担的不超过3.5亿元超比例专项股东借款提供担保,以北京盈富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并就其应承担的不超过3.5亿元财务资助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费率为11%。

  公司向祐泰通达提供超比例专项股东借款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提供借款或通过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等方式。

  (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二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向祐泰通达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祐泰通达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于支持合作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祐泰通达目前经营活动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子公司富力瑞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盈富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上述借款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为确保公司借款如期偿还,祐泰通达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还本笔借款本息。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祐泰通达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8月3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三街219号;

  法定代表人:杨培军;

  注册资本:1,000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祐泰通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祐泰通达资产总额4,204,303,004.33元,负债总额4,285,272,122.14元,净资产-80,969,117.81元,资产负债率为101.93%。2021年度,营业收入6,531,362.67元,净利润-34,694,451.70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祐泰通达资产总额4,584,624,488.01元,负债总额4,395,729,053.62元,净资产188,895,434.39元,资产负债率为95.88%。2022年1-9月,营业收入265,598.82元,净利润-20,135,447.80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242,500,000.0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祐泰通达项目建设及偿还原有负债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祐泰通达提供合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出借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不计息。双方按股权比例分别承担不超过3.5亿元。为顺利推进祐泰通达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结合各方经营实际,本笔财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同时,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应承担的不超过3.5亿元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以富力瑞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盈富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并就其应承担的不超过3.5亿元财务资助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费率为11%。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向祐泰通达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祐泰通达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于支持合作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祐泰通达目前经营活动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北京盈富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且祐泰通达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还本笔借款本息,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二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祐泰通达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祐泰通达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于支持合作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目前祐泰通达经营活动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子公司富力瑞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盈富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且祐泰通达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还本笔借款本息,风险可控。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此项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7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1日公告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与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52.66%股份的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祐泰通达”)是由公司与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与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50%:50%,祐泰通达主要负责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首开富力十号国际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不合并祐泰通达财务报表。

  为满足祐泰通达项目建设及偿还原有负债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祐泰通达提供合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出借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不计息。双方按股权比例分别承担不超过3.5亿元。为顺利推进祐泰通达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结合各方经营实际,本笔财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同时,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应承担的不超过3.5亿元财务资助(以下简称“超比例专项股东借款”)提供担保,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子公司富力瑞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盈富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并就其应承担的不超过3.5亿元财务资助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费率为11%。

  公司向祐泰通达提供超比例专项股东借款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提供借款或通过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等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祐泰通达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祐泰通达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于支持合作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目前祐泰通达经营活动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子公司富力瑞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盈富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且祐泰通达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还本笔借款本息,风险可控。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股东利益的行为。

  详见公司《关于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3-002号)。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12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月17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7日

  至2023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112号),于2022年12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关于向北京祐泰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3-002号),于2023年1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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