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之前数)的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保理等融资业务,担保期限为自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批准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因融资需求提供担保210,760.0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0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二、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为子公司因融资需求提供担保在保情况如下:
(附后)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借款银行 在保责任余额(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 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大连银行成都分行 6,000.00 有 主合同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三年 连带责任担保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信用联社 2,500.00 有
交通银行乐山分行 10,000.00 有
中国工商银行乐山五通桥支行 6,500.00 有
招商银行乐山分行 7,000.00 有
兴业银行乐山分行 12,000.00 有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招商银行赣州分行 17,000.00 有
中国银行上犹县支行 10,500.00 有 主合同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两年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40,000.00 有
中信银行赣州分行 8,000.00 有
广发银行南昌分行 3,300.00 有
兴业银行赣州分行 9,960.00 有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 控股孙公司 赣州银行金元支行 12,000.00 有
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孙公司 广发银行赣州分行 4,000.00 有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 20,000.00 有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盛和资源(连云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 10,000.00 有 主合同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三年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兴业银行乐山分行 12,000.00 有
招商银行乐山分行 3,000.00 有
交通银行成都锦江支行 5,000.00 有 主合同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两年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海拓矿业有限公司 控股孙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 6,000.00 有
赣州晨光贸易有限公司 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浦发银行赣州分行 6,000.00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