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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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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02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部完成出售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2023年1月5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2,48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7日非交易过户至“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23%,锁定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2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1、 减持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

  2、 减持股份数量:2,480,000股;

  3、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23%;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财产的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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