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2022-079)。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营业执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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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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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变更以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与公司于2022年09月30日发布的《公司章程(2022年9月)》保持一致;公司《营业执照》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章程(2023年1月)》。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