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数量:人民币1,419,000元(14,19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人民币1,420,404.81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1月6日
●“台华转债”摘牌日:2023年1月6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满足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股票自2022年11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1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台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
(二)赎回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台华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台华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提前赎回“台华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台华转债”赎回(暨摘牌)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并在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间披露了6次关于实施“台华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每个交易日1次)。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如下:
1、赎回登记日:2023年1月5日。
2、赎回对象范围:本次赎回对象为2023年1月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台华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099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8%;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2年12月17日,因周末因素顺延至2022年12月19日实际发放)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年1月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20天。
4、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1月6日
5、“台华转债”摘牌日:2023年1月6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1月5日)收市后,“台华转债”余额为人民币1,419,000元(14,190张),占发行总额的0.27%;累计共有531,581,000元的“台华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总量为68,607,811股,占发行总额的99.73%。
截至2023年1月5日,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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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是公司最近一次披露的总股本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23年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二)赎回资金发放日前的第3个交易日(2023年1月3日)起,“台华转债”停止交易,赎回登记日(2023年1月5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1,419,000元“台华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三)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台华转债”数量为14,19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420,404.81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3年1月6日。
(四)本次赎回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等方面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赎回兑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20,404.81元,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台华转债”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92,925,908股,增加了公司自有资本,资产负债结构更为稳健。同时由于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略有摊薄。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