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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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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23-001号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号)。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寄送的《执行裁定书》((2022)皖1825执853号之一),通过财务部自查获悉,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旌德宏琳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系旌德县中医院、旌德宏琳与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建公司向旌德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所致。

  二、执行进展及银行账户解冻的情况

  经法院主持执行调解,各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申请人中建公司申请执行标的额本金6,901,253.03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标准和起算时间计算至实际还款日),该款由被执行人旌德县中医院、旌德宏琳于2022年12月25日前履行本金415万元,余款于2023年1月20日前履行完毕。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鉴于涉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皖1825执853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经公司财务部自查,因上述纠纷旌德宏琳被中建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的所有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期 415万元已支付完毕,剩余款项各方将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积极筹措资金支付至中建公司。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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