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凌东胜、上海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京恒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出具的告知函,获悉上海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芸”)和上海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众诀”)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21,4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4092%。由于上海创芸和上海众诀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凌东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凌东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少1.409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数量情况
(一)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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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海创芸、上海众诀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2018年5月4日、2020年7月3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2022年12月29日,凌东胜先生减持了通过上海创芸和上海众诀间接持有的453,000股,2023年1月3日,凌东胜先生减持了通过上海创芸和上海众诀间接持有的138,400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斌先生、王明意先生、童艺川女士及杨庆威先生未减持其通过上海创芸和上海众诀间接持有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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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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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