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股东王进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翠莲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5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5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983,6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公司近日收到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目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19%,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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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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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于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11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61,010,占公司总股本1.0273%,超额减持99,788股,占公司总股本0.0273%;于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2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251,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11%,超额减持了589,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11%。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2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