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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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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3-00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LP)出资1.07亿元人民币投资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景投资”),远景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投资”)。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3日和2022年1月3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2021-056《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临 2021-058《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补充公告》、临 2021-060《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及其他私募基金的进展暨投资东证唐德、青岛芯行壹和福建宜德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临 2021-061《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和公告编号为2022-002《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基金备案的进展公告》。

  2、对外投资协议签署及出资进展

  《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已于2021年12月完成签署。远景投资已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规模为1.8亿,全体合伙人均已完成首期出资,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额的30%,共计5,400 万元人民币。

  3、对外投资历史变更情况

  远景投资的合伙协议内容条款于2021年12月份发生变更,条款3.4.1中的 “ 。。。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应为其 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50%)(“首期出资”)。。。 ” 变更为“ 。。。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应为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十(30%)(“首期出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号披露的《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编号:2021-06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远景投资的通知:

  1、远景投资基金规模由1.8亿人民币变更为2.2亿人民币;

  2、远景投资新增有限合伙人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高投”),杭高投认缴出资金额为4,000万人民币。

  变更前:

  ■

  变更后:

  ■

  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50号创新大厦1908室

  (3)法定代表人:许宁

  (4)成立日期:2008年4月

  (5)注册资本:171,367.6998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39582569

  (7)与公司关系描述:杭高投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其它情况:杭高投为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是杭州市政府授权杭州市财政出资成立并由杭州市科技局共同管理的综合性国有投融资公司,注册资本269,853.26万元,主要负责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政策性担保、投融资服务等。

  3、投资范围

  远景投资新增杭高投作为有限合伙人之后,投资范围新增以下要求:

  (1)投资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在杭州市范围内注册设立的企业,投资杭州市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不得低于杭高投在本合伙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的2倍。若被投企业属于杭州市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由异地迁入杭州的,经杭高投认定后,可按本合伙企业对该被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金额的2倍计入本项要求。

  (2)投资对象仅限于未上市企业。但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本合伙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3)投资对象应以处于初创期企业为主,投资初创期企业的资金不得低于杭高投在本合伙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的1.5倍。

  (4)对单个创业企业的累计投资不得超过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0%,以保证本合伙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分散风险。

  (5)投资对象仅限于公司制法人型企业。

  (6)不得投资于其他投资企业,但投资于为解决单一投资项目的投资通道而搭建的特殊目的载体(“SPV”)且不向本合伙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的不在此限。

  (7)原则上不得控股被投资企业。

  4、分配方式

  变更前:本基金按项目进行退出分配,若基金年回报率大于8%(单利计算),则有限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80%,普通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20%。

  变更后:本基金的可分配收入首先向杭高投进行分配,直至杭高投获得的分配金额达到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实缴出资额,以及杭高投基础收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每期出资利息单独计算),在远景投资的投资满足投资范围的前提下,杭高投不再参与后续分配。如有余额,继续按照原分配方式向其他各合伙人进行分配。

  截至本公告日,杭高投尚未完成出资。除上述内容外,远景投资无其他重要变更。

  三、风险提示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后续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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