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比例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03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比例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收到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出具的《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大商集团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截至2022年12月30日,大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投资”)自2014年8月15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6.1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实施了2019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79,006,000股增加至415,718,940股,大商集团及大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同比例增加。2016年11月18日至2019年5月20日期间,大商集团增持股份及大商投资减持股份比例按总股本279,006,000股计算;2022年12月30日,大商集团减持股份比例按总股本415,718,940股计算。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商集团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23年1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大商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大商集团出具的《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02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投资额度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2-09)。

  一、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2.8009亿元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购买的国债逆回购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国债逆回购的投资收益率在成交时即已确定,成交后不承担国债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的内控管理,严格规范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

  3.公司审监法务部负责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能够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由于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特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有利于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情况

  ■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