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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3-002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2月29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拟将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1月 4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3-004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立信连续多年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2022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进行了沟通,立信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丰辰,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雷,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收费含税金额为10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费用系通过招投标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减少39.62%,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分布情况及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需配备审计人员的人数、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为公司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立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

  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辛勤工作和良

  好服务表示诚挚地感谢!

  (三)公司与前任、拟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本次变更事宜均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

  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

  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以及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为

  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

  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 月4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3-005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以下简称 “子公司”)。

  ●2023年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不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2023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情况

  预计对被担保全资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上述额度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以上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上述子公司在向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执行董事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601529852

  注册地址:嘉定区外冈镇恒永路518弄1号A区、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电机、控制器及相关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8月29日

  注册资本:3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Wen Jian Xie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371700MA3MCYB35P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福州路2868号7号楼A206室

  经营范围:汽车电机及控制器、电动化车辆驱动总成、电动化车辆自动变速器总成、电动化车辆控制系统、汽车及工业用清洁能源技术、高效节能电驱动、充电设备及汽车充电桩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国际禁止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Jing-Jin 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

  成立时间:2012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2,450万美元

  董事长:余平

  证件号码:D8017M

  注册地址:900 Wilshire Dr., STE 202-45, Troy, Michigan 48084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议,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满足其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以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和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5%、2.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月4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3-006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月19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精进电动一层11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9日

  至2023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2

  7、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每股可投10票,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每股可投1票。

  上述议案中,议案1适用特别表决权。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3年1月17日上午9:00-下午16:00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精进电动一层111会议室

  3、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1月17日下午16:0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精进电动

  2、 电子邮箱:tzzgx@jjecn.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5935151转5224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3-001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9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送达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拟将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月 4 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3-003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项目变更及拟投入金额:1、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投资金额21,863.00万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21,863.00万元人民币;2、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金额27,000.00万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27,000.00万元人民币;3、北美生产基地仓储及物流中心建设,投资金额12,000.00万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7,000.00万元人民币;4、剩余资金35,813.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截止 2022 年12月15日,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92,069.34万元人民币(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为91,676.0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以上募集资金余额与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的差异为原募集资金中的“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剩余资金共393.35万元人民币,该部分资金的用途不变。

  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核准,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7,555,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3,307,9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印花税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78,570,973.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4,736,926.64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2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7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经公司2020年5月3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受近几年疫情影响,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项目市场环境的基础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及“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以下合称“原项目”)。其中,公司拟调整“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投资金额,拟将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拟新增建设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下合称“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含原募投项目“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利息,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的情况

  a)原项目计划投资

  原项目名称: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原项目实施主体: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进电动”)

  原项目计划实施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 47,181.00万元,项目内容包括为进一步提升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这三大总成领域的研发设计能力;实现对基于碳化硅(SiC)技术的控制器总成的可靠性检验与工艺优化,使公司具备推出碳化硅(SiC)控制器量产产品的能力,为后续根据已有量产项目投产进度适时建设碳化硅(SiC)控制器生产线奠定基础;对公司现有的试验环境在软件和硬件方面进行升级与补充。项目计划时间为3年。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b)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截至2022年12月15日,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342.63万元人民币(其中含利息550.25万元人民币)。

  2、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a)原项目计划投资

  原项目名称: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原项目实施主体: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菏泽”)

  原项目计划实施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 50,000.00万元,项目内容为对精进菏泽的传动总成以及相应的齿和轴的加工能力与加工精度、箱体和端盖的加工能力与加工精度、定转子生产的自动化水平、装配的自动化水平、热处理能力、产品检测能力的提升。项目实施后,精进菏泽将新增轴的自主加工能力,新增热处理的自主加工能力,新增关键齿轮的自主加工能力,在减少现有工艺环节外协比例、减少关键零件外采比例的同时,能够更好的提升产品生产过程工艺稳定性和对新产品试制、老产品改型的响应速度。精进菏泽原15万套电驱动系统产能(单一驱动电机总成)中的10万套产能将升级成为多总成电驱动系统产能(驱动电机总成+传动总成)。项目计划时间为3年。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b)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截至2022年12月15日,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0,950.56万元人民币(其中含利息733.02万元人民币)。

  3、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a)原项目计划投资

  原项目名称: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原项目实施主体: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百思特”)

  原项目计划实施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23,000.00万元,本项目实施后,精进百思特生产线将实现完全的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产品开发过程中问题的数据收集分析改善周期将缩短50%,产品爬坡生产阶段的不良率将降低20%。同时,计划申请2项以上发明专利,登记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项目计划时间为3年。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b)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截至2022年12月15日,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382.81万元人民币(其中含利息363.90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1、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该项目原计划在精进电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的园区实施。经过公司多方评估,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计划整体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以下简称“普天园区”)的总部和研发中心迁至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甲1号楼金辉时八区4号楼(以下简称“金辉园区”)。公司迁至金辉园区后,原本分布在普天园区内不同办公楼的各部门,将集中到一个楼内办公,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提升工作效率。相较于普天园区,金辉园区将有更大的办公和研发空间,更加有利于未来公司研发中心的发展,特别是有利于加速实现基于碳化硅(SiC)技术的控制器总成的可靠性检验与工艺优化,中试产线和未来的产业化,使公司具备推出碳化硅(SiC)控制器量产产品的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同时,金辉园区的租金较普天园区更加经济。

  受新冠疫情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出于加强成本控制并降低经营风险的考虑,通过对于原有硬件设备的自主升级、改造,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并采用多项目共用同一设备的方式,大幅度降低了项目的硬件采购数量,致使该项目拟投入资金相较原计划有所减少。

  公司结合金辉园区的实际情况,优化了原“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的投资,更新了项目实施时间,并将在金辉园区继续实施该项目。

  2、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鉴于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速度高于预期,以及受国内疫情对精进菏泽的影响,公司及时响应市场和疫情变化,优化项目实施策略,将原项目中的一部分升级和优化工作结合到其他子公司建设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北美完成了部分项目工作的落实,在北美基地建设了一条行业领先的多合一电驱动系统,使得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应减少。

  同时,精进菏泽仍然需要完成原项目计划的提升传动总成以及相应的齿和轴的加工能力与加工精度、箱体和端盖的加工能力与加工精度、定转子生产的自动化水平、装配的自动化水平、热处理能力、产品检测能力等计划。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优化了“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和更新了项目实施时间,将在菏泽基地继续落实完成“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3、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公司计划终止本项目的实施。原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做出的,但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技术进步,以及新冠疫情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已不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业务需求,亦不符合未来发展规划,且存在无法产生预期间接经营效益的风险。公司拟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如下: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上海受疫情影响较大,严重影响了精进百思特的项目实施。基于为了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以及为了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考虑,公司及时地将部分精进百思特的产品转产到其他生产基地,以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性和减少对客户的影响。由于产品转产,公司压缩了精进百思特的厂房使用面积,减少了租用的厂房。同时,公司通过加大对内部管理力度,优化公司现有管理流程,在其他公司实施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等工作,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因此,公司整体上对该项目的投入一直保持谨慎。

  鉴于剩余部分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长时间处于闲置状态,在专户中存储不能投入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从长远看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未来,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继续投入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公司将充分论证、因地制宜地以自有资金投入完成。

  五、变更和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项目

  1、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的情况

  a) 项目名称: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b) 项目实施主体: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 项目实施地点:金辉园区

  d) 项目计划实施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 21,863.00万元人民币,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提升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这三大总成领域的研发设计能力;实现对基于碳化硅(SiC)技术的控制器总成的可靠性检验与工艺优化,使公司具备推出碳化硅(SiC)控制器量产产品的能力,为后续根据已有量产项目投产进度适时建设碳化硅(SiC)控制器生产线奠定基础;对公司现有的试验环境在软件和硬件方面进行升级与补充。项目计划时间自2023年1月开始,为期24个月。

  e)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1,863.00万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注: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2、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a)项目名称: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b)项目实施主体: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c)项目计划实施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 27,00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内容为对精进菏泽的传动总成以及相应的齿和轴的加工能力与加工精度、箱体和端盖的加工能力与加工精度、定转子生产的自动化水平、装配的自动化水平、热处理能力、产品检测能力的提升。项目实施后,精进菏泽将新增轴的自主加工能力,新增热处理的自主加工能力,新增关键齿轮的自主加工能力,在减少现有工艺环节外协比例、减少关键零件外采比例的同时,能够更好的提升产品生产过程工艺稳定性和对新产品试制、老产品改型的响应速度。精进菏泽原15万套电驱动系统产能(单一驱动电机总成)中的10万套产能将升级成为多总成电驱动系统产能(驱动电机总成+传动总成)。项目计划时间自2023年1月开始,为期24个月。

  d)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7,0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注: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新项目

  1、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a)项目名称: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b)项目实施主体:精进电动北美有限责任公司(Jing-JinElectric North America LLC.)(以下简称“精进北美”)

  c)项目计划实施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计划为位于美国密歇根州,Farmington Hills市的生产基地购买或者建设配套的仓储物流中心。预计购买或建设的仓储物流中心的面积为85,000平方英尺(约7900平方米),包括仓库、购置货架、托盘、输送机等各类物流设备及信息系统设备,同时建设项目范围内的管线、道路、停车场、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可以提升北美生产基地物流处理能力,满足未来北美业务快速增长对物流仓储的需求,与公司北美基地未来发展相匹配。同时,项目也有利于解决辅助性工作对仓库的需求,提升仓储系统的使用效率。

  d) 投资金额:

  本计划总投资12,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或者购买仓储物流建筑10,000.00万元人民币,软件及硬件设备购置费用约1,300.00万元人民币,改造建设升级其他费用400.00万元人民币,人员投入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7,0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本项目,其他资金由公司自筹。项目计划时间自2023年1月开始,为期24个月。

  单位:万元

  ■

  注:各项项目的金额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4)必要性分析

  ①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迅速

  2021年度,公司海外业务收入为16,441.0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总收入的22.33%;2022年1-9月,公司海外业务收入为17,272.8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当期总收入的25.15%。2022年1-9月海外收入已经超过2021年全年海外收入。2022年,公司新取得多个海外项目的定点,其中包括基于扁线技术的三合一电驱动系统总成和用于滑板底盘的电驱动系统,未来公司海外业务预计会进入快速增长的阶段。这些新项目将相继于2023年下半年和2024年投产。公司供应给北美客户的三合一电驱动系统将在2023年一季度在北美基地进入量产。在此背景下,公司需要进一步投入相应的资金、人员、设施及仓储容量等,继续扩大现有海外业务销售规模。由此,建设或者购买仓储物流建筑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②公司现有仓储面积已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不断增长、生产能力的不断提升,公司存货规模将持续扩大,现有的仓储资源已无法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发展需求,需要更大的仓促面积以保证公司的持续运营持续发展。

  目前,精进北美工厂内部只有有限的空间可以存储一部分当日的生产需要的中转物料,为了能够满足当前生产需要和高质量地服务客户,同时考虑成本因素,精进北美临时租赁了多处外库,用于存储不同类别的物料。精进北美目前仓储情况如下:

  a)北美基地内部:面积约74 平方米,用于存储短期生产中转物料,及高价值和有特殊存储要求的电子物料;

  b)临时租赁外库1:按每月处理托盘数计价,用于接收客户运输车辆和存储马上发往客户的成品以及接收需要返修的成品;

  c)临时租赁外库2:面积约1400平方米,用于存储静态物料例如工装、模具、设备、不良品、待处理和待回收的生产报废物料;

  d)临时租赁外库3:面积3360平方米,用于收发和存储生产需要的原材料,半成品及生产中转物料。

  因此,目前北美生产基地的仓储面积已经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建成后,可以提升北美生产基地物流处理能力,满足未来北美业务快速增长对物流仓储的需求,与公司北美基地未来发展相匹配。同时,项目也有利于解决辅助性工作对仓库的需求,提升仓储系统的使用效率。

  (5)可行性分析

  ①美国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新能源汽车行业较易受到政策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美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持续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包括税收减免、CAFE(Corporate Average Fuel Economy)标准、GHG(Greenhouse Gas Emissions)标准、先进车辆贷款支持项目和ZEV(Zero-Emission Vehicle)法案。

  美国能源部2007年发布《Energy Independence and Security Act of 2007》,推行先进车辆贷款支持项目,为研发新技术车企提供低息贷款。

  美国能源部2007年发布《Energy Independence and Security Act of 2007》,推行先进车辆贷款支持项目,为研发新技术车企提供低息贷款。

  税收减免政策从需求侧促进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美国相关税法规定,2010年及之后新购买的PHEV、EV汽车,按照动力电池容量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最低2,500美元,最高7,500美元。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量超20万台的车企,一年内税收减免额度每半年减半,之后取消税收减免。2019年美国提出《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法》的讨论草案,放宽了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范围:A、修改了累计销售量超20万台的车企逐步取消补贴的政策,将20万台销量提高为60万台销量,提高了取消补贴的门槛;B、对于二手电动车进行税收减免,按照动力电池容量确定的税收减免额度,最低1,250美元,最高2,500美元或车价的30%。补贴期限定为2024年12月31日;C、车企生产电机驱动的重量达14,000磅的零排放重型车,可获得销售价格的10%的补贴,补贴上限为10万美元;D、为充电桩基础建设运营提供贷款支持,对新能源产业从业人员实施相应税收减免。

  CAFE和GHG标准从供给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其中美国环保署(EPA)负责制定2017-2025年GHG标准,美国公路安全管理局(NHTSA)负责制定2017-2025年CAFE标准。CAFE和GHG有一定相似之处,均采用积分制管理。EPA发布各车企年度GHG报告,公示各车企积分,产生负积分的企业需要购买GHG正积分进行冲抵。

  ZEV法案是州层面的政策,由加利福尼亚州制定,后被康涅狄格州、马里兰州等九个州采用,ZEV法案对清洁能源汽车销售比例提出强制要求。

  美国市场目前渗透率较低,2021年为 4.2%左右,具备较大发展空间。2021年8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行政命令,设定 2030 年电动车占新车销量比例达到 50%的目标,标志着美国将新能源汽车产业放到国家战略的高度,美国汽车电动化进程加速。

  ②市场容量广阔

  精进北美基地主要服务北美及欧洲市场,其中上述地区主要国家均制定了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包括燃油车禁售规划和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规划。

  燃油车禁售规划方面,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基本目标是在2025-2040年实现燃油车禁售。挪威通过国家计划的方式提出在2025年禁售燃油车,德国、荷兰、爱尔兰等国家和地区提出在2030年禁售燃油车,中国和美国暂未公布国家层面燃油车禁售时间。全球各国/地区燃油车禁售计划如下:

  ■

  资料来源:iCET《中国传统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研究》

  发展目标规划方面,挪威规划在2025年全面禁售燃油车,即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为100%;美国加州规划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达到15%。

  ■

  资料来源:IEA,各政府官网

  ③公司海外业务发展优势

  公司过往成功通过国际整车企业体系认证并成功实施国际乘用车量产项目的经验,公司具有参与市场竞争的突出优势。既往为国际知名整车乘用车量产项目供应的经验,是竞争国际客户订单时的重要参考因素甚至前提条件。获取国际整车企业量产订单,首先需要通过国际整车企业的体系认证,进入合格供应商备选库,此等认证通常需要1至2年的时间;然后,需要与整车企业的新车型进行同步开发(通常需3至4年),最终才能实现将国际乘用车量产项目推动到量产阶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拥有丰富的相关产业经营与管理经验,核心技术人员曾在国外知名零部件企业或整车企业工作多年,在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等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与研发经验积累。公司在北美的基地已经有100多名员工,包括经验丰富的市场销售、项目管理、技术开发和生产制造人员。公司业务核心团队全面覆盖公司产品的研究设计、工艺开发、试验认证、生产制造、大客户营销等重要环节,经历了众多国际国内量产项目的实战考验与锻炼。

  供应链的完备以及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是参与海外市场的必要条件。公司已经基本完成在北美基地建设的三合一电驱动系统总成生产线,目前正在最终的调试和验收过程中。该产线计划于2023年一季度正式投产,投产后将为北美龙头整车企业供应服务其北美和欧洲市场的三合一电驱动系统总成。

  (6)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投入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经营中体现。

  (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原项目的剩余的募集资金共计35,813.0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良性发展。公司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如下:

  1、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新接订单较以前年份大幅增加,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68%。随着量产项目陆续投产,未来业务的进一步扩张,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补充营业流动资金对公司的业务正常开展及新业务的持续扩展具有必要性。

  2、保证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未来将继续扎根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领域,夯实研发实力。为维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未来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有助于保障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

  (四)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公司拟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项目的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也会根据相关事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募投项目实施后效益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而项目的实施则与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行业竞争、技术进步等情况密切相关,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此外,由于项目存在一定的投入期,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压力,增加财务风险,公司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做好内部资金调度,保证项目按时实施和运营。

  (二)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近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在汽车整体市场中的占比持续上升,但是续航里程较短、充电时间较长、购置成本较高、充电配套设施不完善等仍是制约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因素。在行业补贴退坡、经济短期下行或者因为突发因素导致下游需求急剧下降的情况下,会降低整车企业整体扩张速度和新车投入力度,可能对下游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业技术路线的风险

  根据驱动方式的差异等因素,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技术路径包括增程式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驱动电机总成主要技术路径包括交流异步电机和永磁同步电机。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的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开发推出与未来主流技术路线相适应的新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国际政治、贸易政策变化和对外投资政策审批的风险

  中美及中欧关系受各种国际政治地缘因素的影响易造成贸易争端,若未来贸易争端进一步扩大化,中美、中欧关系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与国际客户的合作减少甚至中断,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在美国投资建设项目,须取得我国有关部门及当地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公司对外投资存在政策审批的风险。

  (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风险

  2020年1月以来,国内外各地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短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受到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产业链各个环节开工推迟、交通受限导致原材料采购运输和产成品交付延期、生产基地员工无法及时返岗、建设和工程无法按时推进等方面。此外,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公司客户或下游行业也受到该等疫情的不利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执行也可能会受疫情影响。

  (六)研发失败及研发成果无法产业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正在研发的项目较多,如果研发项目出现研发失败、研发成果无法产业化等不利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在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政策与市场环境的变化情况,完善市场需求的调研,及时把握最新行业和市场发展动态,快速调整技术、产品和生产方案。公司也将及时了解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信息,加强政策研究能力,积极与上述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相关备案或批准手续。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开发项目尽快完成,开发的产品尽快推向市场,产生效益。

  七、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待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项目的备案、审批等手续。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十、 上网公告文件

  (一)《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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