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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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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2-096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生物”)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30日以微信及邮件通知的形式发出,于2022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为董事长刘克洋先生。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石家庄中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减轻银河生物债务压力,顺利推进债务重组等事宜,化解退市风险,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石家庄中房同意豁免公司1.9亿元债务。公司获得债权人豁免部分债务后,对石家庄中房的剩余债务余额约为2,753.59万元(以审计最终结果为准),如公司在2023年4月25日前,未能将豁免后的债务余额及时、足额付给给石家庄中房,届时石家庄中房将有权撤销本次豁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债权人石家庄中房债务豁免函的公告》。

  2、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李振涛)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减轻银河生物债务压力,顺利推进债务重组等事宜,化解退市风险,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李振涛同意豁免公司12,000万元债务。公司获得债权人豁免部分债务后,对李振涛的剩余债务余额约为2,301万元(以审计最终结果为准),如公司在2023年4月25日前,未能将豁免后的债务余额及时、足额付给给李振涛,届时李振涛将有权撤销本次豁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债权人李振涛债务豁免函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石家庄中房)的议案》

  此次获得债权人石家庄中房债务豁免有利于公司降低债务纠纷对公司发展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债权人石家庄中房的债务豁免;

  2、《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李振涛)的议案》

  此次获得债权人李振涛债务豁免有利于公司降低债务纠纷对公司发展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债权人李振涛的债务豁免;

  独立董事:王圣礼 _______   宋  林 ________ 徐秉惠 __________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2-098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权人李振涛债务豁免函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生物”或“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李振涛发来的《债务豁免确认函》。为减轻银河生物债务压力,顺利推进债务重组等事宜,化解退市风险,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李振涛同意豁免公司12,000万元债务(含全部本金及部分利息)。公司获得债权人豁免部分债务后,对李振涛的剩余债务余额约为2,301万元(以审计最终结果为准),如公司在2023年4月25日前,未能将豁免后的债务余额及时、足额付给给李振涛,届时李振涛将有权撤销本次豁免。

  此次豁免的债务为李振涛基于(2018)内02民初23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认的对公司的债权,预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债务的本金、利息约为14,301万元,有关债权债务的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本次债务豁免是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李振涛)的议案》。

  二、豁免函主要内容

  李振涛决定:自本函生效之日起,豁免银河生物债务人民币12,000万元的保证责任。豁免后,就豁免部分债权李振涛将不再以任何方式向贵公司主张权利,且不再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执行银河生物财产。

  如银河生物在2023年4月25日前,未能将豁免后的债务余额及时、足额付给李振涛,届时李振涛将有权撤销本确认函。

  本豁免确认函自李振涛签章之日起生效。李振涛同意银河生物将本函内容及本函的签署情况,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债务豁免事项将降低上述纠纷对公司发展的不利影响,公司债权人直接豁免对公司的部分债权,有利于降低公司负债金额,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豁免债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四、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2022年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涉及退市情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面临退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备查文件

  《债务豁免确认函》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2-097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权人石家庄中房债务

  豁免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生物”或“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石家庄中房置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中房”)发来的《债务豁免确认函》。为减轻银河生物债务压力,顺利推进债务重组等事宜,化解退市风险,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石家庄中房同意豁免公司1.9亿元债务。公司获得债权人豁免部分债务后,对石家庄中房的剩余债务余额约为2,753.59万元(以审计最终结果为准),如公司在2023年4月25日前,未能将豁免后的债务余额及时、足额付给给石家庄中房,届时石家庄中房将有权撤销本次豁免。

  此次豁免的债务为石家庄中房通过受让公司原债权人而取得的基于(2018)赣民初65号判决书下确定的未履行或者未执行部分的相关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延迟履行金等)的部分,预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笔债务的本金、利息及罚息约为21,753.59万元,有关债权债务的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及债务催收通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本次债务豁免是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石家庄中房)的议案》。

  二、豁免函主要内容

  石家庄中房决定:自本函生效之日起,豁免银河生物债务人民币1.9亿元(大写:壹亿玖仟万元整,其中,本金为13,841.9万元,其余款项为利息)的保证责任。豁免后,就豁免部分债权石家庄中房将不再以任何方式向贵公司主张权利,且不再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执行银河生物财产。

  如银河生物在2023年4月25日前,未能将豁免后的债务余额及时、足额付给石家庄中房,届时石家庄中房将有权撤销本确认函。

  本豁免确认函即日起生效。石家庄中房同意银河生物将本函内容及本函的签署情况,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债务豁免事项将降低上述纠纷对公司发展的不利影响,公司债权人直接豁免对公司的部分债权,有利于降低公司负债金额,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豁免债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四、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2022年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涉及退市情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面临退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备查文件

  《债务豁免确认函》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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