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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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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3-00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12月31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奥瑞德”)及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01破89-1号《民事裁定书》和(2022)黑01破9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合并简称“《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及奥瑞德有限破产程序。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01破申107号《民事裁定书》及(2022)黑01破89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单丽丽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奥瑞德清算组担任奥瑞德管理人。同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01破申10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2)黑01破90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辽阳市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对奥瑞德有限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奥瑞德有限清算组担任奥瑞德有限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1)。

  2022年12月28日,奥瑞德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2)。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1)。管理人、公司、齐鲁致远产业发展(海南)有限公司分别与产业投资人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7方财务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及奥瑞德有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重整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3)。

  同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01破89号《民事裁定书》和(2022)黑01破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奥瑞德有限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4)。

  2022年12月31日,管理人、公司、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智算”)分别与财务投资人王艺、荣成硕远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补充协议,补充约定王艺受让上市公司转增股票数量调整为40,079,365股,受让对价为人民币5,050万元;荣成硕远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上市公司转增股票数量调整为22,619,047股,受让对价为人民币2,850万元。同日,管理人、公司与青岛智算签署补充协议三,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上市公司转增股票数量调整为359,781,840股,受让对价为人民币37,100.5749万元(受让转增股票的数量、受让股票的总对价款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的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内容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12时,财务投资人宁波嘉致凯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支付剩余投资款,其前期支付的人民币900万元保证金将按投资协议约定不予退回,其他财务投资人及产业投资人均已按照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缴纳了投资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12时,重整投资人已累计向奥瑞德管理人账户支付人民币1,862,275,757.37元,已达到了《重整计划》规定的人民币1,833,326,468.00元至人民币2,106,117,956.00元的投资标准。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奥瑞德有限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01破89-1号《民事裁定书》和(2022)黑01破9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及奥瑞德有限破产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2022)黑01破89-1号

  哈尔滨中院经审查认为,奥瑞德《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已达到该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标准,应当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条、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确认《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终结奥瑞德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2022)黑01破90-1号

  哈尔滨中院经审查认为,奥瑞德有限《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已达到该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标准,应当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条、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确认《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终结奥瑞德有限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重整程序,引入的重整投资人为公司提供增量资源的支持,公司进一步化解了面临的债务危机,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减轻历史包袱。重整完成后,奥瑞德将继续聚焦于蓝宝石材料精深加工领域,并通过重整投资人的规划安排,引入优势资源,稳健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

  本次重整将对公司2022年度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数据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1、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会及时发布公告。

  2、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公告披露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3、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最终为负值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仍将有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3-00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利用率,提高运营效率,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拟将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持有的其全资子公司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航”)100%股权以1元人民币的对价出售给海南省藏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藏色投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持有的其全资子公司江西新航100%股权以1元人民币对价出售给海南藏色投资。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奥瑞德有限与海南藏色投资签署了《长期股权投资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省藏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4330QX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商品街大道98号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春晓

  成立时间:2022-11-3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王春晓持有海南藏色投资100%股权,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海南藏色投资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海南藏色投资与公司本次破产重整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海南藏色投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314706559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鱼区鱼丽工业园区内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安子键

  成立时间:2014-10-22

  经营范围:光学元件、半导体元件、机械设备及部件研发、加工、销售和技术转让;机械设备、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交易标的权属情况:本次拟处置的交易标的为江西新航100%股权,产权清晰。

  股权质押情况:2015年,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为奥瑞德有限提供额度为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并购贷款。根据《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奥瑞德有限以其持有江西新航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

  2018年,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为奥瑞德有限提供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9,800.00万元贷款,江西新航以其持有的景德镇市中天水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水晶”)100%股权、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硕华”)100%股权、北海市新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新拓”)100%股权为奥瑞德有限提供质押担保。

  股权冻结情况:因奥瑞德有限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武汉当代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北新支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黑执79号之七)、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黑01民初2674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鄂01执1816号之三),奥瑞德有限持有的江西新航5,000万股股份被冻结。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01破申1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辽阳市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对奥瑞德有限的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奥瑞德有限管理人正在依法申请解除上述对奥瑞德有限持有的江西新航100%股权的冻结情况。

  企业信用情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江西新航与深圳市诸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巴昆商贸有限公司、江西南合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奥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江西新航因未履行法律文书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事项对本次交易无影响。

  4、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又一期江西新航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江西新航为奥瑞德有限于2015年收购的资产,自2020年起陷入经营困境,持续亏损。

  5、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01破申1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辽阳市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对奥瑞德有限的重整申请。公司委托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奥瑞德拟重整涉及的抵质押资产在2022年9月30日的清算价值进行了评估,包括奥瑞德有限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的江西新航100%股权,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假设:评估过程中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当其中的假设条件不成立时,评估结论不成立,评估报告将无效。

  (1)一般假设

  ①被迫清算假设

  即假定产权持有人在基准日后进行清算,资产强制变现,后期终止经营。

  ②交易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已经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③公开市场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将要在一种较为完善的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2)特殊假设

  ①假设资料真实、完整,对于本评估报告中全部或部分资产评估依据,由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资产清单及其他有关资料真实、完整。

  ②对于本次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其权属或负担性限制),公司按准则要求进行一般性的调查。除在工作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假定评估过程中所评资产的权属为良好的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同时也不涉及任何留置权、地役权,没有受侵犯或无其他负担性限制的。

  ③对于本评估报告中全部或部分价值评估结论所依据而由委托人及其他各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公司只是按照评估程序进行了独立审查,但对这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做任何保证。

  ④无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假设: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如产权持有人等有关方面应评估人员要求提供而未提供,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视为被评估企业不存在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⑤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测因素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为公司提供评估服务的评估机构名称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至相关评估结果披露日期间,公司未发生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奥瑞德有限申报评估的江西新航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0元。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资产处置交易方为第三方,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基于评估结果通过协商予以确认。

  本次交易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参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事项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以202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江西新航评估价值为0元,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标的的交易定价为人民币1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江西新航合并报表结果显示,其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6,703,070.5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1,374,239.8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41,619.35 元,并在2020年度及2021年度均出现亏损;与此同时,江西新航及其下属子公司面临多起诉讼,因无力偿还债务,江西新航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江西新航已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处置后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提高公司资产质量。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协议主体

  转让方:奥瑞德有限

  受让方:海南藏色投资

  2、标的股权

  奥瑞德有限持有的江西新航100%股权

  3、对价

  交易对价人民币1元

  4、交割

  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22年12月30日。

  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受让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协议生效条件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或法定条件,本协议不得撤销、变更、解除。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本次交易的目的是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夯实资产质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江西新航处置完成后,江西新航全资子公司北海硕华应收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为人民币350.00元,应收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为人民币8,774,300.00元。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山支行为江西新航提供人民币9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奥瑞德有限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奥瑞德有限重整计划及奥瑞德有限管理人确定的因上述担保事项奥瑞德有限需承担清偿责任的金额约为1,620,521.70元(债权总额10,803,478元*清偿率15%),海南藏色投资、江西新航、江西新航全资子公司北海硕华联合向奥瑞德有限出具承诺函,因奥瑞德有限为江西新航担保事项导致奥瑞德有限付出的资金,奥瑞德有限可直接从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公司应支付江西新航及北海硕华的货款中予以扣除。

  综上,江西新航及其下属中天水晶、北海硕华、北海新拓三家子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江西新航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其他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处置完成后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江西新航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西新航及其下属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经过公司初步测算,本次《转让协议》的签订将对公司2022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2022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处置股权事项基于公司实际情况需求出发,有利于公司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管理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拟处置股权的事项。此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希望公司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债权债务转移。

  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股权出售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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