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1,000.0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7.95%。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000.0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作为其他收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经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部门确认,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000.0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7.95%。
(二)具体补助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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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补助已到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000.0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作为其他收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