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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7层方正科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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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齐子鑫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刘建先生、孙敏女士、胡滨先生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刘坚先生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季红女士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黄传照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变更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刘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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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选举张扬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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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选举张科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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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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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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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鹏、马宏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