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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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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2-048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杯车辆破产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原子公司及被担保方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车辆”)于2022年12月30日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曾为金杯车辆承担担保责任,金杯车辆尚未偿还公司上述款项。

  ●金杯车辆破产重整,公司将作为其普通债权人获得相应受偿,公司已着手准备向金杯车辆申报债权,预计债权申报金额为5.62亿元,因受偿方式、受偿比例及受偿时间尚未确定,公司的债权存在无法全部获偿的风险。

  ●公司已于2020年度、2021年度对金杯车辆主要担保责任计提损失,金杯车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情况概述

  金杯车辆今日收到沈阳中院(2022)辽01破申34号《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2年12月23日,沈阳金生汽车漆有限公司以金杯车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由,向本院申请对金杯车辆进行重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沈阳金生汽车漆有限公司对金杯车辆的重整申请。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金杯车辆曾为公司的合并报表子公司(2017年剥离),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并最终承担了部分担保责任,金杯车辆尚未偿还公司上述款项。金杯车辆破产重整,公司将作为其普通债权人获得相应受偿,公司已着手准备向金杯车辆申报债权,预计债权申报金额为5.62亿元,因受偿方式、受偿比例及受偿时间尚未确定,公司的债权存在无法全部获偿的风险。

  公司已于2020年度、2021年度对金杯车辆主要担保责任计提损失,金杯车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金杯车辆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债权关系及担保关系;公司与金杯车辆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以及异常的资产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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