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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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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2-037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以及未来持续发展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计划自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公司总股本的1%-2%之间,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间,舜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5,20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增持金额为26,999,045.1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舜天集团的《关于增持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增持计划实施前,舜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18,278,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以及未来持续发展的认可,舜天集团计划自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公司总股本的1%-2%之间,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间,舜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5,20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增持金额为26,999,045.1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舜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3,482,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2%。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舜天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舜天集团作为增持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舜天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股份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本次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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