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101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总部如期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会董事11人(其中外部董事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独立董事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和黄志敏女士均采取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光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柳工建机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建机”)业务转移及偿债方案的议案》
1.同意柳工建机以自有不动产(评估价值人民币1.45亿元)+现金(人民币0.5亿元)共计人民币1.95亿元偿还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借款;
2.同意柳工建机迁移至柳州基地运营;
3.同意授权公司高级副总裁文武先生签署本业务转移项目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柳工建机向柳工集团偿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郑津先生(兼任柳工集团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全资子公司柳工建机江苏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偿还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5,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13.41%);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工程机械产品、有关的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190,039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工程机械产品、有关的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提供劳务15,902万元。
2.同意将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含子议案)时进行了相应的回避表决,其中:
1.对与公司控股股东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向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8,390.7万元;向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455.5万元):关联董事郑津先生(兼任柳工集团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向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采购商品80,213.9万元;向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销售商品942.8万元):关联董事黄海波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曾光安先生、郑津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与合资公司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向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7,839.8万元;向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148.9万元):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未担任其董监高职务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向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83,594.1万元,向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1,354.5万元):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郑津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会会议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披露时点,制定《公司2023年董事会会议计划》。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越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出资350万美元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柳工机械越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最终名称以实际注册为准;
2.投资路径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柳工亚太机械有限公司 → 柳工机械越南有限公司;
3.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罗国兵先生签署本次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10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总部6E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柳工建机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建机”)业务转移及偿债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柳工建机从事的柳工混凝土机械业务从江苏启东回迁至广西柳州,同时,鉴于柳工建机搬迁后启东厂房闲置,柳工建机拟处置自有的土地、部分房产及附属设备,以前述资产作价偿还柳工建机对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该关联交易与业务转移事项的公允性无异议。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允性无异议。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2-103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柳工建机江苏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偿还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应对混凝土机械行业周期性调整,降低柳工建机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建机”)运营成本,继续培育柳工混凝土机械业务,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柳工建机从事的柳工混凝土机械业务从江苏启东回迁至广西柳州,依托于公司装载机业务进行培育和发展。同时,鉴于柳工建机搬迁后启东厂房闲置,柳工建机拟处置自有的土地、部分房产及附属设备,以前述资产作价偿还柳工建机对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的借款1.95亿元,其中包含本金1.77亿元及利息0.18亿元(自2020年12月15日开始计息,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金额,共5笔平均年利率约5%)(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涉及的柳工建机的土地、房产及附属设备经第三方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确定价值为人民币1.45亿元,剩余0.5亿元柳工建机拟用现金偿还,合计1.95亿元,约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1.27%。该项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柳工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郑津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无异议的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柳工建机江苏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通贤路1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郜刚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6,4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670123966F
股东: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混凝土泵车、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设备、工业制沙设备及配件制造、销售,汽车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19,167.91万元
2021年度净利润:-6,869.94万元
2021年末净资产:2,005.21万元
(二)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柳州市柳太路1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郑津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544.63355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198608117J
主要股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政府授权范围内)、工程机械、道路机械、建筑机械、机床、电工机械、农业机械、空压机等销售、相关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和租赁业务;工程机械配套及制造。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021年度营业收入:2,891,578.03万元
2021年度净利润:108,462.07万元
2021年末净资产:1,687,974.14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具体情况及定价依据
柳工建机位于江苏省启东市,主营混凝土机械业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柳工建机自有土地、房产及附属设备价值经第三方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柳工建机江苏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向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抵偿债务涉及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2]32155号),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和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评估,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柳工建机持有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300.12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181.16万元,评估增值2,881.04万元,增值率23.42%。柳工集团接受其中1.45亿的资产用于偿债(另0.06亿资产仍为柳工建机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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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建机上述土地、房屋及附属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交易,柳工集团拟与柳工建机签订偿债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柳工建机江苏有限公司
(二)债务事项
甲乙双方分别于2019年、2020年签订了五份借款合同,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共欠甲方借款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9,501.89万元。
(三)偿债方式
1.标的资产抵债:2022年10月25日,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乙方的部分房产、土地及其附着设施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4,521.27万元;乙方将上述标的资产以人民币14,521.27万元转让至甲方,并作为乙方偿还甲方总债务中的人民币14,521.27万元,甲方不需要支付标的资产转让价款。
2.剩余债务偿还:2023年3月31日之前,乙方以现金方式偿还对于甲方的剩余欠款本息(即人民币4,980.62万元)。
(四)协议生效条件与日期
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成立,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即应生效:
1. 本次交易方案经甲方的董事会批准;
2. 所有交易对方履行完毕各自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3. 甲方履行完毕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4. 本次资产交易方案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 本次资产交易方案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柳工建机业务迁移、资产处置及偿债方案为公司机构调整和业务整合的一部分,有利于实现公司的资产优化、机构精减和效率提升,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竞争力,以适应新经济环境下的市场竞争。柳工集团取得柳工建机的土地、厂房及附属设备后不会从事混凝土业务的生产销售,不会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柳工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9.4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为应对混凝土机械行业周期性调整,降低柳工建机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建机”)运营成本,继续培育柳工混凝土机械业务,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柳工建机从事的柳工混凝土机械业务从江苏启东回迁至广西柳州,依托于公司装载机业务进行培育和发展。同时,鉴于柳工建机搬迁后启东厂房闲置,柳工建机拟处置自有的土地、房产及附属设备,以前述资产作价偿还柳工建机对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的借款1.95亿元,其中包含本金1.77亿元及利息0.18亿元。资产作价以评估价格为参考,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广大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柳工建机江苏有限公司业务转移及偿债方案的议案》中,为应对混凝土机械行业周期性调整,降低柳工建机运营成本,继续培育柳工混凝土机械业务,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柳工建机从事的柳工混凝土机械业务从江苏启东回迁至广西柳州,依托于公司装载机业务进行培育和发展。同时,鉴于柳工建机搬迁后启东厂房闲置,柳工建机拟处置自有的土地、房产及附属设备,以前述资产作价偿还柳工建机对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的借款1.95亿元,其中包含本金1.77亿元及利息0.18亿元。该关联交易公允性无异议,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此项议案。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5.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2]32155号)。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2-104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23年与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共计205,94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工程机械产品、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接受劳务190,039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工程机械产品、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提供劳务15,902万元。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38,025万元的13.41%,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益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含子项)时相应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回避情况如下:
1.对与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向柳工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8,390.7万元;向柳工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455.5万元):关联董事郑津先生(兼任柳工集团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向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采购商品80,213.9万元;向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销售商品942.8万元):关联董事黄海波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曾光安先生、郑津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与合资公司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向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7,839.8万元;向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148.9万元):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未担任其董监高职务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向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83,594.1万元,向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1,354.5万元):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郑津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本次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情况(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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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根据深交所相关文件,公司向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宣传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合并列示。合并列示原因为:该部分日常关联销售涉及关联方众多、交易内容单一、交易金额较小(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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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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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或公司参股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且已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均不存在违约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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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市场价格基本持平,无较大差异;
(二)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或交易有失公允的情况;
(三)公司向关联方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的变速箱等,参照相应行业水平、市场价或产品生产成本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公司向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采购的发动机等,参照相应行业水平、市场价或产品生产成本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公司向柳州柳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采购的劳务服务根据劳务地市场价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预计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发生的关联交易。由于公司位于我国西南地区,受交通条件限制、配套方产品质量及运输成本高的影响,公司自上市之前多年来选择了有良好合作关系且有质量保证的位于同一城市的关联企业,为公司主机产品生产加工配套件或提供劳务,同时公司也向这些合作企业提供部分生产配套件的原材料等。预计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存在此类关联交易。
(二)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受公司地理位置的影响,公司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可保证公司生产配套的高效、正常进行和产品质量,确保公司高产期的产能大幅提升,降低采购成本和减少运费支出。
(三)交易的公允性、有无损害公司利益,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向柳工集团附属企业的采购、销售及接受劳务都属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公允的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这些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类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四)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是否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及依赖程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且由于其交易额占同类总额的比例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及控股股东将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关联交易:扩大公司物资采购面;公司将适当扩大部分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减少向关联企业采购的数量。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汇报,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允性无异议。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关联方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资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有关联的董事对相关议案的子议案审议已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