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同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张祖秋
(二)董事会成员:张祖秋、陈洪凌、王胜全、陈旭琳、王嘉陵、杜硕、刘启明(独立董事)、叶建木(独立董事)、谭金可(独立董事)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战略委员会:张祖秋(主任)、陈洪凌、刘启明、谭金可、王嘉陵
提名委员会:谭金可(主任)、陈洪凌、张祖秋、刘启明、叶建木
审计委员会:叶建木(主任)、刘启明、谭金可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启明(主任)、叶建木、谭金可、陈洪凌、张祖秋
以上董事会成员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明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名单如下:
(一) 监事会主席:姚新民
(二) 监事会成员:姚新民(职工代表监事)、李克军、陈晓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张祖秋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胜全、陈旭琳、冯美来、陈洪泉、文剑峰、尹术飞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文剑峰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尹术飞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红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陈洪凌:男,汉族,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就职于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厦门公司,1997 年创立公司前身上海保隆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2、张祖秋:男,汉族,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就职于南京金城集团,1997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王胜全:男,汉族,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财经大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就职于南京金城集团,2000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陈旭琳:男,汉族,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就职于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1998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基建管理中心总经理兼宁国园区管理中心总经理。
5、王嘉陵:女,汉族,1952 年出生,美国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台湾大学学士、威斯康新大学硕士、哈佛大学硕士。曾就职于IBM,历任亚太区总部首席市场营销官、首席信息化执行官、副总裁等职务,现任香港科技大学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荣誉院士,公司董事。
6、杜硕: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5年7月至2009年8月,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助理。现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未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菲仕绿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Joyson Auto Safety Holdings S.A.董事、北京亮道智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能健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简历
1、刘启明:男,196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毕业。曾担任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上海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理事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2007年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授予“第十届上海市科技精英提名奖获得者”称号。参与并领导的雪佛兰新赛欧产品自主开发项目在2011年摘得国家汽车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2014年获得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特别贡献奖。2016年获得上海市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2018年获得“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汽车产业杰出人物”和“中国汽车工业优秀科技人才”。
2、叶建木:男,196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创新管理等。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获学士学位,1996年、2003年获武汉理工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2003年7月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任教至今。曾任上市公司洪城股份(600566)独立董事,目前担任非上市公司武汉长利新材独立董事、港股国华(00370.HK)独立董事。
叶建木先生长期在武汉理工大学工作,在国内权威及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在国际学术期刊及会议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国家科技支撑软科学重大项目1项、国家发改委项目1项;科研成果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武汉市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现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湖北、四川、江苏、海南等科技项目与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
3、谭金可:男,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经济法硕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经济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2012年至今,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经挂职崇明区司法局副局长,先后获得申万宏源奖教金、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等奖励。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监事简历
1、姚新民:男,汉族,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上海联想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夏尔软件有限公司,2008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助理。
2、李克军:女,汉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子公司安徽保隆计划物流部储运科长。
3、陈晓红:女,汉族,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子公司安徽保隆技术开发部报价专员。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张祖秋、王胜全、陈旭琳参考非独立董事简历。
2、陈洪泉:汉族,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就职于厦门为天实业总公司,1998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3、冯美来:汉族,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就职于中国长江动力公司,1998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保富全球CEO。
4、文剑峰:汉族,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就职于中铁株洲战备材料总厂,2002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尹术飞:汉族,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学士、硕士。曾就职于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神龙汽车有限公司,2004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
6、张红梅:汉族,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级理财规划师、注册财务策划师。2001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5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聘请陈洪凌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陈洪凌先生是公司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自公司创立以来,历任公司董事长,过去多年来对公司发展做出不可替代的贡献,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聘任陈洪凌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陈洪凌先生在担任名誉董事长后,同时兼任董事职务,继续参与公司的企业文化宣导、战略机会研判、公共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助力公司更高质量的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1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13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洪凌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王嘉陵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全部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桂兰、王璐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2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42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祖秋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422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保隆”)、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工贸”)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感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为宁国保隆、保隆工贸、龙感电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人民币5,799.06万元、人民币3,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宁国保隆、保隆工贸、龙感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650.00万元、人民币129,193.54万元、人民币3,7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84,757.4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9.5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4,757.4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129.52%,无逾期担保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国保隆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公司为宁国保隆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工贸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保隆工贸提供不超过5,799.06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龙感电子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龙感电子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公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为宁国保隆、保隆工贸、龙感电子提供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22年12月30日,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注:“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7849317931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零捌拾万圆整
成立时间:2006年3月10日
法定代表人:陈旭琳
注册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钓鱼台路15号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轮胎气门嘴、平衡块、车轮配件、消音器排放系统等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和辅助装置,车身电子控制系统、小型气压泵等汽车配件及汽车配件相关的电子元件、不锈钢制管、轿车副车架及仪表盘支架、空气弹簧、管材成型加工设备及配件,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7710719XW
注册资本:人民币301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5年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500号1幢2楼
经营范围:销售:汽配,机电产品,电子元件,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网络设备,金属材料,建材,工艺品(除金银);机械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汽车零配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仓储(除食品、危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3147285Q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汪超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路9628号4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债务人: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向债务人发放贷款而形成的债权。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1年。
第二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
3.1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3.2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3.3 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3.4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3.5 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有保证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第四条 保证期间
4.1 保证期间指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也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4.2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3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4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保证合同》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银行承兑汇票;本金数额:人民币伍仟柒佰玖拾玖万零伍佰陆拾陆元玖角叁分。
第二条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字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1 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先要求本合同项下任一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1.2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1.3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1.4 被担保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7月6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为限。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宁国保隆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宁国保隆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84,757.4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9.5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4,757.4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9.52%,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