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63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华贸物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__5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以上议案需提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5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过三年的运作已经届满。提名吴春权、陈宇、徐林秀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需提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__5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过三年的运作已经届满。提名韩刚、林树、张泽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需提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__5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吴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__5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刘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__5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66号)。
表决结果:赞成__5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2月31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春权,曾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发改委投资计划科科长,市建委副主任、建设局副局长、城建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中国华通集团计划投资中心业务协调部副总经理,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主任、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维稳信访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总部机关纪委书记,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陈宇,历任江苏恒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远空运江苏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海环球空运南京分公司总经理,华贸有限副总经理、成昌有限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徐林秀女士:历任中国铁路物资武汉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钢铁事业部部长、进出口部部长,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钢铁事业部副总经理、资源开发处处长、运营管理部副部长,中国铁路物资武汉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信息化办公室主任),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信息化办公室主任),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刚先生,历任上港集团振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兼上港集团振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上港集团振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林树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会计学系主任。
张泽平先生,曾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基础教育学院教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师,中国驻马其顿共和国大使馆领事部负责人。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素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牛集团独立董事,苏州市科林源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简历:
吴灏先生:曾任本公司市场开拓部副经理、市场拓展部承运人关系管理经理、上海空运出口订舱副经理、上海空运运力经理、全国空运运力总监、上海空运部副总经理、上海空运部代总经理、成都公司总经理、华东一区区域空运总经理、华东区域空运总经理、上海空运部临时负责人、空运管理中心负责人、重庆公司总经理。
刘景先生:曾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干部、企业发展部规划发展处副处长、企业发展部副主任、办公厅(外事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办公厅(外事办公室)主任、办公厅(党委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主任,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综合部副总经理,新希望集团公共事务部副部长,新希望心喜商贸合伙人、副总裁、新希望绿品项目负责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韩刚、林树、张泽平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林树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现任南京大学财务会计学教授。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64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人选的提案》
提名曾祥展、邹善童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赞成__3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祥展先生简历:
2003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金融投资部项目经理、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代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邹善童先生简历:
1994年参加工作,历任河北廊坊红黄蓝化工(集团)公司廊坊燕美化工有限公司业务主办、新加坡美亚集团(北京)办事处市场部经理、河北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资总监助理、河北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北京九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项目经理、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65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机场海天一路528号”变更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并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公司章程》中第四条
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四条如下:
上海市浦东机场海天一路528号
邮政编码:201202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四条如下: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邮政编码:200003
二、修订《公司章程》中第七条
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七条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七条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共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三、修订《公司章程》中第八条
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八条如下: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八条如下: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四、修订《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五条
1、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如下: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如下: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战略和发展规划;
2、修订《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五条第八款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五条如下第八款如下::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五条如下第八款如下::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3、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五条第十款如下: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五条第十款如下: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等事项
4、修订《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五条
增加内容
增加后《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五条第十六款如下:
(十六)制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并在预算中制订职工工资总额年度预算方案,在决算中制订年度清算结果;
五、修订《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六条
修订前《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删除。
六、修订《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九条
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九条如下: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订后为《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八条如下: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在满足国资委资产负债率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五、修订《公司章程》中“第六章党委”的内容
1、修订《公司章程》中第一百四十条如下:
修订前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修订后为《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司设立党委。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他党委委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
2、修订《公司章程》中第一百四十一条如下:
修订前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修订后为《公司章程》中第一百四十条: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3、新增以下两条内容: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层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除上述条款修订、条款编号及索引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本议案将提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2022-066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7日
至2023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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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准备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1.1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1.2 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1.3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1.1或1.2所述相应材料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2.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3. 登记时间:2023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021-63588811
联系传真:021-63582680
电邮地址:ird@ctsfreigh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邮政编码:200003
(二)现场会议时间预计半天。根据有关规定,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三)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各自登记材料的原件办理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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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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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67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华贸物流”)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主要内容如下:
(1)提名吴春权、陈宇、徐林秀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提名韩刚、林树、张泽平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刚、林树、张泽平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所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5家,在本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其中,候选人林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68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曾祥展、邹善童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