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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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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6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持有公司13.7%股份的股东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装备投资集团”)的通知,河南装备投资集团的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新组建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本运营集团”),作为河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试点。

  2022年12月29日,河南省国资委下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作价出资注入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豫国资文﹝2022﹞190号),河南省国资委决定将其持有的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作价出资至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河南资本运营集团将持有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河南装备投资集团的直接股东将由河南省国资委变更为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河南资本运营集团将通过持有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间接拥有上市公司相关权益。

  二、变动前后的股权结构

  河南装备投资集团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河南资本运营集团的基本情况

  ■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河南装备投资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有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河南资本运营集团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郑煤机

  股票代码:A股601717

  H股00564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8号楷林IFC大厦D座8层

  股份变动性质:间接方式转让(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南资本运营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南资本运营集团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构建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和授权经营载体,解决竞争类国有企业机制不活、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河南省国资委新组建河南资本运营集团,作为河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试点。

  河南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作价出资至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河南资本运营集团将持有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河南资本运营集团将通过持有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间接拥有上市公司相关权益。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简介

  河南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作价出资至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河南资本运营集团将持有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河南资本运营集团将通过持有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间接拥有上市公司相关权益。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河南资本运营集团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河南资本运营集团通过持有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间接持有郑煤机13.70%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本次交易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

  三、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郑煤机243,714,481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如下:

  1、2020年8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投资集团等2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豫政文【2020】90号),同意河南资本运营集团组建方案;

  2、2022年12月29日,河南省国资委下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作价出资注入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豫国资文【2022】190号),将持有的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作价出资注入河南资本运营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批准和决策等法定程序,且无需进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过户程序。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未清偿的负债,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负债提供的未解除的担保,或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资本运营集团的营业执照;

  2、河南资本运营集团主要负责人的名单以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军强

  2022年12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军强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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