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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2-09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有关条文的修订,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作出相应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有关条文的修订,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作出相应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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