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交建”)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疆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将34%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新国资函【2022】167号)。新疆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34%股份(219,320,000股)以无偿划拨方式转至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交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2022年11月21日新疆国资委与新疆交投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新疆交建收购报告书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疆国资委)。
相关中介机构报告及《收购报告书》详见公司2022年11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收购报告书》、《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交建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变更的进展情况
新疆交投已于2022年12月23日正式向反垄断主管部门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申请,目前尚在申报审核中,截至本公告之日,尚未取得反垄断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或不予禁止的决定或同意文件。新疆交投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