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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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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7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严海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5,825,2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25%)的股东严海雁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38,942股(含)(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0%)。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严海雁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甘源食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披露的前述严海雁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均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所持有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68.50元/股-84.18元/股。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今,严海雁先生累计减持211,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23%。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计算以公司总股本93,215,831股为基准计算,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严海雁先生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曾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价格未违反严海雁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严海雁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严海雁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甘源食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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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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