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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变动,徐世帅先生于2022年12月29日向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徐先生的辞任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辞任后,徐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徐先生持有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22.55万股,徐先生已承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主动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徐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之间无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需要通知交易所和公司股东注意之事项。

  独立董事对徐先生辞任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1. 经核查,徐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 徐先生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谨此向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钢股份)于2022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第九次董事会。董事长王义栋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董事7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关于聘任张红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张红军先生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因工作需要,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现聘任张红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红军先生简历见附件。

  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1.公司聘任张红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张红军先生的资历和条件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经审阅张红军先生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情况,未发现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议案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关于提名张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现提名张红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红军先生简历见附件。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1.公司提名张红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张红军先生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发现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张红军先生资历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

  张红军先生简历:

  张红军先生出生于1973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正高级工程师。张先生于1996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07年获得东北大学材料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张先生于1996年进入鞍钢工作,曾任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副经理,鞍钢股份总经理助理,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鞍钢股份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鲅鱼圈钢铁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等职务。

  张红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40万股。除上述披露情况外,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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